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那么要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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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申请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6、营业执照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本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二、审查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办理结果:
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三、决定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办理结果: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04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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