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赵雪峰
7月13日,在广州市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副总林长王焕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的见证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等三方,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互签署《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意见。
广州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姚汉钟介绍,经过持续推进治水工作,广州如今已实现147条黑臭水体消臭返清;在今年6月公布的广东省河长制考核结果当中,广州市获评优秀等次,至此已连续4年获此殊荣。但治水工作犹如逆水行舟,广州必须创新机制,找到治水工作中仍需要提升的关键点并给予提升。
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关于出海水道内洗砂洗泥问题的整改工作,广州公安、住建、水务、城管、港务、海事、海警等部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的部署下多次开展专项联合行动。这不仅让广州市水务部门看到了广州治水工作中仍存在提升的关键点,也看到了部门协作特别是司法介入对治水工作所起到的推动作用。
据悉,伴随“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意见签署,广州在治水和护林工作上将融入更多司法元素。在治水层面,广州市水务部门将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湖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检察机关将配合水务部门发挥协调督导职能,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处置破坏水资源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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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梁栋贤
校对 | 谢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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