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珠海,网友发帖称,女业主因房屋漏水问题反映情况时,被开发商重扇耳光,摔倒在地。对此当地警方称打人者已经被拘留了。(7月9日 沸点视频)
安居乐业,购买房屋乃百姓之大事也,向开发商反映类似房屋漏水等问题,本是业主的权利,为此开发商理应将心比,高度重视,找到原因,依据合同规定,联系相关修建单位,及时消除漏水之怪象。
然而该开发商却反其道而行之,面对女业主之反映,竟然大打出手,“重扇其耳光”,将其摔倒在地。如此恶行,显然侵犯了“业主”之人身权利,触碰到了相关法律之底线,透出了个别“开发商”心中无“法”之丑态。
举全家之力,耗尽长时间之积蓄,千辛万苦购置房产,对众业主而言乃人生之大事也。为此,众开发商理应心中有“法”,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做良心“工程”,纵然事后业主反映相关问题,更当依法承担责任,稳妥处理。
现实中,虽大多开发商能依法处置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然个别开发商却因“财大气粗”,迷失方向,心中无“法”,面对业主之问题反映,或视而不见、或打起了“太极拳”,更有甚者“拳脚相加”,用暴力解决问题。
公平买卖,业主与开发商本是平等之买卖关系,之所以不时上演上述丑剧,除相关机构袒护外,更重要的是一些开发商面对社会对财富之崇拜,忘记了自己“前世今生”,忘记了相关法律,有钱而任性。
掌掴反映房屋漏水问题之女业主,是开发商霸道之举,然而类似问题却直接侵犯了“业主”之人身权益,削弱业主之幸福与获得感,从而伤及社会之安宁与和谐。
冷静思之,开发商之财富,归根到底来源于社会,来自于众业主,所以开发商更当“回报社会”、承担更多之社会责任,因此,面对“掌掴反映房屋漏水女业主”之开发商,理应亮法之剑,为其多上些法治课。
一是公安等要及时介入。开发商掌掴反映房屋漏水之女业主,很可能被“经济纠纷”所掩盖,为此警方要提高认识,及时介入,依法作出处置,让其尝到法之威严,付出沉重代价,为其它“任性”之开发商敲响警钟。
二是要深入展开彻查,切不可“见好就收”。将其拘留虽是极其重要之环节,但终归只是第一步,切莫“就事论事”;为此警方理应就整个事件,展开全面调查,推动其它相关问题的解决,让此法治课“入心入脑”,让其产生“威慑力”。
三是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切实加强对“开发商”的普法教育。开发商“心中无法”,既非小事,更非光彩之事,为此相关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为其更新观念,补其“法治观念”之短板,引导其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维权”。
开发商掌掴反映房屋漏水之女业主被拘留,展示了法之威严,为“有钱任性”之开发商上了一堂法治课;深入推进依法治国,需不断补上类似短板,愿这样的法治课为任性的开发商再多上些。
(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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