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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故事:警方布下天罗地网,男子无处藏匿,自首后揭开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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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日下午,仁寿县汪洋镇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出租屋内惊现一具无头女尸,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立即赶往事发地。

警方当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封锁,半个小时之后公安局长王正祥带着刑侦支队的干警赶到现场。

事发地是在一个出租屋内,屋里一具几乎全身裸露的无头女尸趴在地上,受害者生前和死后并没有被人侵犯的痕迹,为何她会以此面目示人呢?

出租屋大概50平米左右,死者背部朝上,身体周围有血迹,身上除了一件内衣和袜子之外再没有其他衣物。

经过现场勘察,死者的脑袋在床下找到,不远处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

初步估计死者的年龄在35到45岁之间。

一连串的问题困扰着现场的刑侦人员,受害人是谁,到底是谁杀了她?到底是劫财还是劫色,为什么又要如此残忍地砍下她的脑袋?

到底是因为凶手跟受害人之间有着某种仇怨,还是凶手只是单纯地为了隐藏受害人的身份?

警方决定先从受害人的身份开始查起,警方先找到报案人小芬。

据小芬介绍,死者是她的姐姐阿香,这间出租屋是阿香和一个叫陈果的男子共同租住的,两人还有一个7岁大的女儿。

死者身份已经可以确认,接下来要找出凶手的作案动机,根据现场情况来看,此案并不像仇杀,家里没有被翻动的迹象,值钱的财物完好无损。

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据街坊邻居介绍,阿香为人和善,邻里之间虽然交流不多,但都认为她未曾与人结怨。

剩下只有一种可能——情杀!

一听说是情杀,小芬立马就哭了起来,一口咬定杀害自己姐姐的人就是陈果。

据邻居介绍,阿香和陈果的关系并不好,经常听到两人争吵,当天上午,还有人听到两人在房间里吵得很厉害。

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陈果却下落不明,警方认为陈果很有可能跟阿香的死有关,有重大作案嫌疑,决定先找到陈果。

警方立即展开布控,在汪洋镇及周边各大乡镇设卡,重点关注从汪洋镇发出的长途汽车和出租车,一张无形的大网已经笼罩在汪洋镇的上空,就等着凶手自投罗网。

街上到处是响着警铃的警车来来往往,可是三天过去了,一直没有发现陈果的影子,路上的道卡也都一无所获。

专案组紧急召开数次会议,怀疑陈果可能在警方收网之前就已经提前离开了汪洋镇,所以才迟迟没有发现陈果的行踪。

就在警方犹豫要不要撤消道卡的事后,陈果自己出现了……

由于警方反应迅速,陈果没来得及离开汪洋镇,在发现所有的出口都已经被警方布控后,陈果放弃了外逃的打算,一直就藏在汪洋镇内。

几天来的东躲西藏让陈果倍感压力,仅仅过了三天他便支持不住了,主动到汪洋镇派出所自首,主动交代了杀害阿香的事实,而他杀害阿香的理由却让所有的审讯人员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陈果52岁,长期在外地打工,十年前他在威远县的一个煤矿打工时结识了阿香,此时阿香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四岁大的儿子。

没多久,两人便越走越近,阿香常背着丈夫跟陈果在一起。

陈果人到中年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他渴望有一个家,但由于身体上有一点缺陷一直没能如愿。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陈果不愿意整天偷偷摸摸的,他主动提出要跟阿香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一起生活!

阿香并没有一口回绝,陈果的话多少让她有些动心,阿香是一个外向奔放的人,她早已厌倦了犹如一潭死水的婚姻生活,是陈果给她的生命重新注入了激情。

但让她背叛自己的家庭她仍有些犹豫,一边是丈夫、儿子,一边是情人,她决定好好想想!

陈果见此事有门,便继续给阿香做工作,说道:“我年纪不小了,一直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只要回家有口热乎饭吃就可以了,我现在的收入足够养家,你如果愿意跟我走,以后我把赚到的钱都交给你,绝对不会让你吃苦!”

在陈果再三劝说下,阿香下定决心抛夫弃子跟陈果走,但陈果一定要对她好一辈子。

陈果立马拍着胸脯保证,以后绝不让阿香受一点儿委屈。

阿香最终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抛弃了丈夫和儿子跟着陈果来到了汪洋镇,开始了同居生活。

由于是私奔,阿香并没有跟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她和陈果也一直没办法打结婚证。

来到汪洋镇的第三年,两人生下一个女儿小蕊,事发时7岁。

陈果不仅在中年收获了家庭,还有了一个女儿,他觉得自己的人生瞬间圆满了,他要用自己的一切照顾好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女人。

为了给孩子和阿香提供更加优越的生活条件,陈果决定多赚点钱,之后他长期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

阿香独自一人在家带孩子,一开始还好,时间一长阿香再次觉得生活索然无味。

汪洋镇不大,但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早就有不正经的男人盯上了风情万种的阿香,知道她的家里没有男人便主动勾搭。

阿香本就不是什么心志坚定的人,本就寂寞的阿香就好像苍蝇遇上了臭鸡蛋,还没多久便和一个叫“三儿”的男人好上了。

自从有了新欢,阿香对陈果的态度也变了,每次通电话都是找他要钱。

后来,陈果知道了阿香和三儿的事,他开诚布公地找阿香聊了一次,他愿意给阿香一个机会,只要阿香保证再不跟三儿来往,他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阿香态度坚决地向陈果保证,绝对不再跟三儿来往,保证以后再也不犯类似的错误。

陈果嘴上说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心里终究还是放不下,他开始变得疑神疑鬼,总怀疑阿香背着他找男人,两人也常因此事发生争吵。

陈果的怀疑倒也不是空穴来风,阿香确实是一个情种,还没多久又跟另一个男人好上了。

这一次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陈果的耳朵里,他立即打电话回家质问:“你是不是又和别的男人搞上了?”

电话那头的阿香倒也不遮遮掩掩,非常嚣张地告诉陈果:“我就是跟别的男人搞上了,你知道了又怎么样?你这个废物!”

阿香并没有因为陈果有所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跟那个男人来往,男人姓廖很年轻,两人不但发生了关系,阿香还拿陈果寄回来的钱去养廖某。

将陈果寄回来给女儿的学费拿给廖某挥霍,没钱了再找陈果要。

陈果知道后对阿香破口大骂,阿香却丝毫不以为意,让陈果要么再拿钱回来给孩子读书,要么就自己去找廖某把钱要回来。

阿香的态度让陈果非常生气,这也在他的心里埋下了一颗嗜血的种子。

2008年10月3日上午11点,陈果回到了汪洋镇, 看到陈果回来,阿香没好气地质问他:回家干啥?

陈果强压心中的怒火,他现在只想看看孩子,孩子此时并不在家,阿香告诉陈果孩子出去玩了。

从陈果进门阿香就没有给过他好脸色,两人之间只有金钱没有感情。

阿香坐在沙发上摆弄着手里的镜子和化妆品,都不愿意正眼瞧陈果一眼,看到阿香如此精心打扮,陈果心中的火再次升起,骂阿香不管女儿,只知道勾搭男人。

阿香也火了,说这房子是她租的,让陈果看不惯就滚,要是赖着不走就找人砍他。

陈果觉得好笑,阿香吃的、用的、住的都是他给的,现在竟然要赶他走。

陈果毫不客气地回应,要走也应该是阿香走,阿香骂骂咧咧了几句,扭着胯摔门走了。

陈果并没有阻止她,转念一想阿香会不会真找人回来砍自己,接着他拿了把菜刀藏在身边,要是真有人来找麻烦,那就先下手为强。

过了一会儿,阿香从外面回来,见陈果并没有离开,便又开始骂他,见只有阿香一个人,陈果便放心了。

这次陈果没有还嘴,他只是冷冷地看着阿香。

阿香越骂心里越没底,声音越来越小,周围的气氛太过压抑,直觉告诉她情况不对。

阿香转身准备离开,还没来得及出门,陈果抢先一步将门反锁,将阿香推倒在地。

阿香此时已经开始恐惧,可惜已经太晚了,为了防止阿香逃走,陈果强行扒下她的裤子和衣服,然后将她抱起来重重砸在地上。

趁着阿香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陈果拿出事先藏好的菜刀对着阿香的脖子猛砍5刀,将阿香的脑袋砍掉。

10月16日,记者采访了戴着重镣的陈果,他的个子不高,看起来身体很结实, 眼睛有点问题,左手的一根指头少了半截,此时他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刚来时戾气,目光呆滞地独自待在角落里。

据附近邻居介绍,陈果为人很老实,平时话也不多,都不相信他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

虽然大家都觉得阿香的私生活不检点,但再怎么样也不至于要把她的头给硬生生剁下来。

在采访结束后,记者聊了一下她对陈果的印象,单从谈吐和面相来看,陈果确实不像是一个能犯下如此惨绝人寰罪案的凶犯。

他更像是一个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身上还留有质朴的特性。

陈果的左眼有残疾,四十多岁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结婚,后来在威远县认识了主动、又有些许妩媚的阿香。

一开始陈果就知道阿香已经成了家,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还是好上了,陈果那个时候的收入很高,阿香也并不在意患有眼疾的陈果。

陈果也想找个人一起生活,想要有个家,想要有个自己的孩子。

他觉得阿香就能满足他的这些愿望,但陈果始终有些担心,毕竟阿香有丈夫也有孩子。

为了打消陈果的顾虑,两人一同来到汪洋镇生活,这让陈果很感动,来到汪洋镇后陈果将赚到的钱都交给阿香。

开始的时候,两人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比较愉快的,自从陈果出去打工后,情况就变了。

陈果经常不在家,每次回来阿香除了找他要钱便没有什么多余的话要说。

知道了阿香和廖某的事后,陈果仍按时寄钱回家,孩子生活还是需要钱的。

他也想过跟阿香分开,但一想到年幼的女儿,又狠不下心,打算等女儿大一点儿再说,陈果仍对阿香抱有希望,希望她跟改掉坏毛病,一家人好好生活。

2008年10月3日,阿香又故技重施,一边拿钱贴廖某,一边找陈果要钱,扬言如果陈果不拿钱出来就要找人打他。

正是这件事让陈果萌生了杀掉阿香的念头。

当问到陈果对当初的决定后不后悔时,陈果表示:“后悔没有早点离开她,希望孩子以后可以好好读书,不要跟她的父母一样。”

2009年,陈果因手段残忍被依法判处死刑,陈果当庭提出上诉,二审中考虑到陈果事出无奈再加上有自首情节,对陈果酌情轻判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事后,有很多网友对最终判罚表示无法理解,为什么凶手可以活下来?陈果在整件事情当中完全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一直可以选择带着女儿离开阿香,可是他没有逃走。

到头来却选择杀掉阿香,对女儿说抱歉,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也有网友表示在整件事中,陈果根本就没有权利主动选择,阿香正是利用这一点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试想一下一个50多岁的农民工带着一个7岁的女儿,陈果吃住都在工地,又要打工又要照顾女儿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只能寄希望于孩子的母亲,奈何孩子的母亲正是利用这一点将陈果玩弄于股掌之间。

事情已经结束,谁对谁错众说纷纭,欢迎大家说出自己的看法,法律的酌情判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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