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继吉安出台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后,吉安又一地出台楼市利好政策!买房可享购房补贴!一起来看看~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了遂川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购房契税奖励。
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税收完税证明等提出奖励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100%奖励。
关于促进遂川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房住不炒”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国内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2〕6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1.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稳定区域地价及房价,强化市场预期。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比例下调为不高于土地起始价的 30%;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缴纳期限调整为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
2.适度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县范围内购房的,本地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存贷挂钩”倍数值取 20;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本地单缴存职工政策执行。购买新建商品房,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按 20%执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按 30%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取 会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及时发放贷款。支持缴存职工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支持灵活就业人持缴存职工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责任单位: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处)
3.实行购房契税奖励。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了我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购房契税奖励。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税收完税证明等提出奖励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 100%奖励。(责任单位:合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4.允许延期缴纳有关规费。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规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有关代征部门申请延期缴纳,缴纳期限最迟不超过本年度的12月31日,但必须于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5.适度调整预售资金重点部分监管比例。对工程进展顺利,没有资金拖欠和债务纠纷,没有因验收、交付等问题引发信访事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度下调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留存比例,具体如下:
①当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以上时,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 15%;
②当主体封顶后,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 8%;
③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 5%;
④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的,留存比例调整为已售房屋总价的 1%。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以上政策除有明确执行期限外,其它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1年。施行期间,国家和省、市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购房补贴政策的相继出台,对刺激楼市交易、降低开发成本和稳定市场都具有较为积极的导向作用,楼市回暖也在预料之中。
吉安中心城区、遂川县都已有所行动,其他县城虽然还没有明确放松对于楼市的调控,但接下来还是十分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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