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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被列入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结合滇池保护治理实际,起草制定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日起,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今天(6月27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将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滇池流域,是指以滇池为主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区2920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滇池流域保护划定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具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滇池“两线”划定方案执行。湖滨生态红线是具有生态功能的湿地、林地、草地、耕地、荒地等湖滨空间的管控边界线,是维系湖泊生态安全的生命线;湖泊生态黄线是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的缓冲空间管控边界线,是严禁开发建设的控制线。
同时,《征求意见稿》拟将滇池流域分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湖滨生态红线以内的水域和陆域,划为生态保护核心区;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区域,划为生态保护缓冲区;湖滨生态黄线与湖泊流域分水线之间区域,划为绿色发展区。其中,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将设置明显物理标识。
根据“两线”“三区”的划定,《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在“三区”范围内实施分区管控。其中,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实行正面清单管控;生态保护缓冲区禁止开发建设,以生态修复为重点,提高湖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行负面清单管控;绿色发展区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行负面清单管控,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拟对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垂钓、游泳等违法行为,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
【垂钓】没收钓具、钓获物,并处1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游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放生外来物种、其他非本地物种、有害物种】责令捕回、找回,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使用水上飞行器和燃油机动船】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从事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工作和大型水上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经常从大观楼南园走到海埂大坝,那里沿路有些隐蔽的地方还是有偷钓的,把河堤也踩得一片一片的,草也长不起来,我们觉得这样的行为还是不应该。”
市民:“我们看到了肯定知道也是不对的,但是你说我们去制止的话也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专门的部门专门去做这些事,也是为了大家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好。”
市民:“这肯定不是靠一个人或者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事情。可能是每个市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去参与这个事情、重视这个事情,环境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8099999记者报道
编辑:九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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