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招生统筹谋划。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适龄人口流动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局,优先改善、加快提升城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二、科学合理划定义务教育片区。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片区,确保应招尽招,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以单校划片为主,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实行对口直升的,要均衡配置小学、初中教育资源,缩小片区间差距。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公参民”学校转公等情況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細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制度,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妥善做好分流工作,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
三、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县级总体招生规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并报市级审核分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和随机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四、规范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问和办理方式。各市、县(市、区)要尽快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五、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地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华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熟”,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六、持续巩固普通高中“阳光招生”成果。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原则上,普通高中在驻地县域范围内招生(县或县级市),地处城市主城区的学校可在驻地市辖区或若千个市辖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減少优质高中跨县域招生,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各市要全面运用省级或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考生未参加2022年度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各地不得将普通高中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普通高中学校。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9月1日前,各市招生部门将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同步移交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校,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七、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地要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一人一案”做好安置,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要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同时要严格审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参加中考相关资质,防止无序择校、“中考移民”。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八、全面保障招生工作落实到位。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築,指导所属县(市、区)细化招生入学具体办法。要全面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虛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要加大对违法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做到广而告之,引导家长提高警愓,防止上当受骗。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附后),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列入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范围,扎实开展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各地各校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十项严禁”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行严肃的追责问责。
附件: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虛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0日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忻州市长征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我校将对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二、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具备条件
1、户籍
持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居住证的居民。
2、房产
(1)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的。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资料。
四、服务范围(附图)
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的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实验幼儿园(长征小学北)
咨询电话:13935033256(高老师)
七、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忻州市长征小学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忻州市长征小学服务范围
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附件2: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查验两码(两码下方要显示2日内核酸检测信息)。健康码非绿色,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入校。
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扫场所码工作。
四、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长征小学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工作,我校将对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22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现实际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范围内,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居住证(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尚未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摸底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地点:七一北路气象南巷市幼儿园
三、具备条件
1.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
5.居住祖宅的。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7.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及实际入住资料。
四、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形式,只查看相关证件原件并登记,不需要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五、服务范围
1.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路;南起气象南巷,北至雁门大道。
2.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和平路,北至雁门大道。
六、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七、咨询电话:15392604651
后附服务范围图: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入校时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学校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测温、扫码登记。
三、健康码非绿色,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入校。
四、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进入校园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七一路小学
2022年6月23日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2]44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我校将于6月26日对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摸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22年8月31日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现实际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摸底对象具备条件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六大派出所(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或持居住证
1.第一类: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第三类:(祖孙同住、无网签合同、租房类、进城务工)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三、服务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304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四、摸底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6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30
地点:云中路小学门口(物业)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家长登记时需提供出示:1.第一类:《居民户口簿》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2.第二类:《居民户口簿》原件、《网签合同》原件、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交房手续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3.第三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六、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通知。
七、咨询电话:15340623367
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入校时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学校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测温、扫码登记。
三、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以上两类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四、家长进入学校通道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进入学校通道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2022年6月24日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了解2022年我校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情况,学校将对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摸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6:00。
二、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具备条件:
1.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居住证的居民。
2.房产:
(1)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的(提供水电煤暖票据);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无房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的(提供水电煤暖票据);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资料。
四、服务范围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健康街(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忻中南巷,北至和平路。
2.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区。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的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北校区(长征西街15号)
咨询电话:13835065096(王老师)
七、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附件1: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服务范围图
附件2:适龄儿童家长入校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查验两码(两码下方要显示2日内核酸检测信息)。健康码非绿色,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入校。
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扫场所码工作。
四、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6月23日
忻州市和平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我校将对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8:00
二、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具备条件
1.户籍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户口信息资料原件。
2.房产
(1)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的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半年以上的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资料原件。
四、服务范围(附图)
东起建设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利民西街,北至和平路。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的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和平小学
七、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入学报名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附件1:忻州市和平小学服务范围
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扫场所码(两码截图下方要显示5日内核酸检测信息)。健康码非绿色,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入校。
三、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扫场所码工作。
四、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和平小学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为准确了解我校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入学儿童的情况,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现将摸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汾源街。
3、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学府苑的适龄生。
二、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具备条件
1、户籍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持有《居住证》的。
2、房产
(1)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了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的。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摸底时,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上户口和房产的相关资料。
四、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东起新建北路,西至七一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范围内监护人来登记。
下午:15:30-18:00 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汾源街;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学府苑范围内监护人来登记。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形式,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带相关原件并登记,审验后学校不留存任何证件。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北面尧阳景苑南楼前(从尧阳景苑南门进入)。
咨询电话:18635000828(李老师)
七、特别告知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学校正式招生通知。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家长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登记。
二、需扫现场码,查验两码并测温。
三、家长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四、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初中部]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为准确了解我校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入学儿童的情况,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现将摸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1)东起新建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学府苑适龄学生。
二、摸底对象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持有居住证),在我校服务片区范围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三、具备条件
1、户籍: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持有《居住证》的。
2、房产
(1)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了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的。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摸底时,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上户口和房产的相关资料。
四、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东起新建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范围内监护人来登记。
下午:15:30-18:00 开发区范围的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忻州实验中学、泛华城市广场、紫檀小区、学府苑范围内监护人来登记。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形式,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带相关原件并登记,审验后学校不留存任何证件。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北面尧阳景苑南楼前(从尧阳景苑南门进入)。
咨询电话:15513220123(张老师)
七、特别告知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学校正式招生通知。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家长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登记。
二、需扫现场码,查验两码并测温。
三、家长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四、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第十三中学
2022年6月23
忻州市第十一中学关于2022年初一新生摸底的通知
接忻州市教育局通知,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初一新生入学工作,现就我校摸底工作做具体安排。
一、摸底对象
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房产位于:东起建设路,西至牧马路;南起原忻静路至铁合金厂——长征西街与慕山路交界处(长征街加油站)——长征西街,北至和平街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摸底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校门内受理。
三、摸底类别
第一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第二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购买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提供: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票据。
第三类: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一)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二)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三代同堂长期共同居住证明。
第四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但已办理《居住证》,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购买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票据。
四、特别说明
(一)本次摸底只为掌握本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不代表正式报名。入学报名以忻州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及报名方式为准。
(二)统计时请家长佩戴口罩,扫验“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间隔,做到防控有我、有序不乱。
忻州市第五中学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摸底通知
尊敬的家长: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初一新生入学工作,现对我校范围内学生进行摸排统计。本次摸排只为掌握本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不作为入学依据,正式入学登记以忻州市入学政策规定时间为准。
一、摸排范围:
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和平街,北至雁门大道范围内的2022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摸排时间:
2022年6月26日当日,家长带相关证件到忻州市第五中学进行现场信息登记,只查看原件。
三、统计种类:
第一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到校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小学毕业证》。
第二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网签合同,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到校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网签合同、《小学毕业证》。
第三类: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到校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小学毕业证》。
第四类:父母持有忻州市城区居住证,并且已经买房的适龄儿童。
家长到校登记时带居住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者网签合同、《小学毕业证》。
四、家长须知:
1、家长到校时要戴口罩,扫场所码并查验双码后方可进入校园。
2、家长到校时带上原件即可,不必带复印件。
3、登记地址:校园东侧阶梯教室。
忻州市第五中学
2022.6.17
忻州六中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摸底公告
“羽毛相同的鸟,自然会聚在一起。”遵照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忻州六中秉持阳光招生原则,为莘莘学子保驾护航。
“山明水秀风光丽,虎跃龙腾日月新。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我校将于6月26日进行摸底登记。凡属于我校范围内的适龄小学毕业生,请于26日到我校填写摸底情况登记表。(26日上午8:00至11:30;26日下午3:00至6:30)
登记要求:
一.有忻州城区六大派出所户籍(南城、新建路、七一北、七一南、播明、长派)或居住证。
二.有房产证或个人所属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强调:
1.本次登记仅为摸底范围内学生数字,具体招生报名开始时间和方式以忻州市和忻府区教育局招生文件为准。敬请大家关注。
2.为了做好疫情防控,请大家到校时戴好口罩,带核酸证明,接受学校统一安排。
招生服务范围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和平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和平街。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5)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小区适龄生。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2022年秋季招生
范围内适龄儿童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我校将对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8:00
二、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具备条件
1、户籍
持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居住证的居民。
2、房产
(1)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2)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半年的。
(3)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入住的。
(5)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
(6)居住祖宅的。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资料。
四、服务范围(附图)
东起建设北路,西至牧马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九源街。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的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六、登记地点
忻州市幼儿园(公园西街)
备注:因学校有社会考试,故临时借用忻州市幼儿园场地。
咨询电话:
13903508261(张老师)
0350-3022088
13994182727(王老师)
19834884353(张老师)
七、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6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宜,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忻州市长征小学西校区服务范围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2]44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我校将于6月26日对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摸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22年8月31日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现实际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摸底对象具备条件
具有忻州城区户籍六大派出所(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或持居住证
1.第一类: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第二类: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第三类:(祖孙同住、无网签合同、租房类、进城务工)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三、服务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304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四、摸底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26日(一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8:30
地点:云中路小学门口(物业)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家长登记时需提供出示:
1.第一类:《居民户口簿》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2.第二类:《居民户口簿》原件、《网签合同》原件、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交房手续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3.第三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六、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时间和方式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通知。
七、咨询电话:15340623367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2022年6月25日
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进入咨询场所。
二、进入时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学校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测温、扫码登记。
三、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7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以上两类人员不得进入咨询点。
四、家长进入学校通道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进入学校通道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2022年6月24日
忻府区东方红学校关于2022年新生摸底的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接上级通知,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现就我校摸底工作做具体安排。
一、摸底对象:
居住在我校范围内的适龄学生。
二、服务范围
1.东方红学校小学: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长征东街往东延伸,北至火车站广场北路。
(2)东起云中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北至利民东街。
(3)东方新天地小区,福祥小区。
2.东方红学校初中: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北至和平东街。
(2)东方新天地小区,福祥小区。
三、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30学校内受理。
四、摸底方式
采用现场登记形式,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带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到校进行摸底登记。
五、特别说明
到校统计时请家长佩戴口罩,扫验“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间隔,做到防控有我、有序不乱。
六、咨询方式
孙老师13903508193 张老师15835076639
忻府区新建路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工作,我校将对范围内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二、摸底时间
2022年6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7:30
三、具备条件
1、户籍
持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和播明派出所)或居住证的居民。
2、房产
(1)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2)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 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
(4) 有购房合同未网签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
(5) 居住祖宅的。
(6) 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
(7) 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请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房产信息及实际入住资料。
四、服务范围
五、摸底方式
本次摸底采取现场登记的形式,只查看相关原件并登记,不留任何复印件。每户家庭指定一名监护人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
六、登记地点
忻府区新建路学校
咨询电话:0350-8661975
七、温馨提示
1、此次摸底不代表正式报名,正式入学报名方式和时间请关注《忻州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我校摸底工作只在28日一天进行,请各位家长协调安排好其他事情,不要因各种原因错过摸底时间。
附件1:
家长入校安全防疫须知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摸底工作的要求,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7号《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摸底防疫事项安排如下:
一、每户家庭指派一名监护人,持摸底公告所需证件入校。
二、入校时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根据学校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测温、扫码登记。
三、健康码非绿色,行程码带“*”号的不得入校。
四、家长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线距离。
五、进入校园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登记。
忻府区新建路小学
2022年6月25日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各学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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