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6月20日晚,越秀地产(HK:00123)披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15.6亿港元之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年。 泓景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本公司担保。
越秀地产披露,融资协议规定,若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于公司已发行之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之直接或间接权益,或越秀企业不再是本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越秀企业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佈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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