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古代统治者为了让他的统治更加的巩固而设立了各种刑罚,例如一人犯罪导致全家受到牵连死亡的“连诛”刑罚。而对于那种烧杀抢掠,恶事做尽的人,也有对其的酷刑,“凌迟”就是其中之一。
为什么“凌迟”被称为酷刑呢,首先凌迟是死刑的一种,其最早出现是在五代时期。但是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例如枪决,斩首等等都是一瞬间将人杀死,但凌迟不一样。
凌迟是用刀在人活着的时候割掉那个人的肉,但不会致死,用一种成语来说就是“千刀万剐”。完整的凌迟需要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也就是被施行的人割掉三千三百五十六刀后没死,在第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时候结束其生命。
凌迟的第一刀从胸部开始割肉,尽量避开血管,但是,凌迟一般都难以完整地执行完成,毕竟是割掉身上的肉,刨除血液的不断流失,被施刑者承受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压力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
古时有一冤叫“窦娥冤”六月飘雪,被处以斩首,血溅白练,尽管在后来冤屈得以洗刷,但这刑罚终究是用在了错误的人的身上,亦处决了错的人。
尽管刑罚是处决大恶之人,但也不是绝对,“窦娥冤”就是其中一例。在共产党还未叫八路军,而叫红军的时候,一个叫做“凌福顺”的红军战士被国民党反动派处以凌迟酷刑。
凌福顺出生自贫苦家庭,从小的生活就很是拮据,同时与穷苦人家一样,自出生起吃饱饭都是一种奢侈,幸福。家里的劳动力也只有凌福顺的父亲一人,巨大的家庭负担压在凌福顺的父亲身上,赚取的钱却不多。
最终因为长时间的干苦力,病痛不断地积压,凌福顺的父亲眼睛失明了,失明后他之前的工作就都做不了,这也就相当于家里的顶梁柱塌掉了。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可是如果不是因为现实的逼迫又怎会这样,年仅十二岁的凌福顺在父亲失明的那一年用他小小的身躯担起了家里的大梁,在地主家做牛做马,受尽欺辱,钱却赚不了多少。
后来,凌福顺打听到当地保安团招人,换句话说就是招民兵,民不与官斗是老一辈流传下来的,在当时那个混乱的年代可以体现的淋淋尽致,要是被招上,不但对家里人是种保护,还能得到钱,接济家里。
但那时的民兵与现在相比可谓是天差地别,现在的军人是保卫国家,为百姓做事,但凌福顺当时参加的民兵却是以欺压百姓为主,对于那些庸人而言,这样的生活甚是美好,有钱拿,又可以随意欺压别人,都惹不了自己,但对于凌福顺来说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虽说能有钱拿,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靠欺压百姓作为主职工作的,他不想干,于是退出了保安团,身为贫苦人家长大的孩子,了解百姓的苦与累,但当兵的想法却在他的心里留下了印记。
后来凌福顺了解到共产党,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为了党,他重新加入了民兵团,虽然退过一次,但是民兵团还是愿意接受他,不是因为别的,仅仅是因为他为人老实,听话。
就这样他在民兵团里潜伏下来,等待组织的任务,但在等待的期间,他并不是什么也不做的,他将共产党的思想传递给身边的人,并策反了不少民兵团里的人,同时受到民兵团长的信任,所以在后来的工作中他为党的发展提供了不少敌军的消息,为后来的胜利做出贡献。
在红军主力成功占领闽北后,主力北上,那些反动派抓住这一点开始反扑,凌福顺所在的地方就是反动派重点反扑的地方,但凌福顺和他的队友并不惧怕。
最后再一次战斗中凌福顺为了掩护队友的撤退只身引开敌人,不幸被反动派抓住,接下来的日子他被严刑拷打,国民党反动派用尽办法最终没用从他的嘴里得到任何信息,于是恼羞成怒下令处死凌福顺,但不是枪杀而是凌迟。
结语:年仅24岁的凌福顺永远停留在那一刻,凌迟之痛无法言说,看着自己的肉被片下,血液流失,都没有向敌人透露一份情报,这样的人怎能不让人敬佩,现在的和平是他们用鲜血谱写,现在怎敢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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