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揭阳市监委指定管辖,惠来县监委对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原空港经济区渔湖镇)渔江社区原居委会主任林子雄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林子雄在任渔湖镇渔江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受渔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及发放征地青赔款的职务便利,侵吞征地青赔款,数额较大;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将征地青赔款用于违规接待、吃喝、发放补贴等开支,致使上级拨付的征地青赔款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林子雄以上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犯罪,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惠来县监委研究决定,将林子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林子雄简历:
林子雄,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揭阳市榕城区人,高中文化程度,群众,2002年6月参加社区工作。
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 渔江村村委会主任
2005年5月至2008年5月 经商
2008年5月至2011年4月 渔江社区居委会委员
2011年4月至2020年8月 渔江社区居委会主任
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渔江社区居委会主任、江夏经联社主任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渔江村村委会主任、江夏经联社主任
【记者】陈婷婷
【作者】 陈婷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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