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贤任能自黄帝始,曾设左右大监和云师来监管万国、教化天下。
设官分职自帝舜始,如前所述,他选择了9名贤能者,按其才能和专长分别授予官职,各自负责一方面的政事,另有百官协助。
夏代官职设三公六卿,殷商亦如此,中央官职总数约两百;商代在此基础上增设了太宰(君王的内政兼外交助手)、御史(交通)、太史(掌文书、策命、典礼、记事)等官职;
周代除三公九卿、上下大夫及三士之外,另有处理王室事务的内宰、膳夫等,周代中央官职总数约三百。
帝舜时代及周代设官分职如下表:
自前22世纪帝舜时代开始,设官分职一直是中国政府社会治理的主要方法。
这一方法从一开始就以选贤任能为原则,体现的是中国人对智慧的重视和专业才能的尊重,更体现对民生和民意的尊重。
如周代设司徒(九卿之一),其职责是 “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礼记·王制》)
《礼记·王制》中,六礼是指冠礼、昏(婚)礼、丧礼、祭礼、乡礼、相见礼;
七教是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
八政是指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八政之中,“事为”指百工之技艺有正有邪,故需要管制;“异别”指五方之器械有同有异,故需要求同。
另,《尚书·周书·洪范》八政为:一食、二货、三祀、四司空(安其居)、五司徒(掌教)、六司寇(掌禁)、七宾(礼诸侯远人)、八师(除残禁暴)。
《礼》与《书》的八政不全同,但均将君王为政指向民生教化。此实为政之本。
参见:吕思勉,图释中国史·上古史·古代的封建制度,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王制之下的三公九卿之职,被赋予开启民智、教化民德、修养民生之责,这便是《礼运》所赞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礼运》)的社会。
正是秉承这种以天下为公的信念,才确立了选贤任能的设官分职原则,从而使王制下的中国社会始终保持着对“大同”社会理想的追求。
当然,对王制时代来说,并不是每个君王都能如此践行,关键是此种信念和精神,使“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礼记·礼运》)们,通过长达千年的时间完善和发展了设官分职原则,并奠定了中国的士子传统。
尤其是到了周代,周公作周礼,为周代社会秩序提供礼乐之基础,标志着熟知礼乐之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以文士为礼乐之官渐成惯例,并且使读书以求知书达礼成为重要。
及至到了春秋战国,养(文)士之风盛行,那些怀抱匡扶社稷之志的读书人,穿梭于封国诸侯之间,着实通过施展满肚子才华而不是勇武之力,为诸侯争霸贡献了智慧。
这为文士的后世为官参与治理国家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证明。因此,秦始皇才在统一中国之后,养士子三千,置博士七十二,供自己选贤任能。
【本文完】
夏商周三代的天下为公及井田制与什一税制度
夏商周三代的分封制与平等的封国联盟
法天则地:以祭天典礼为中心的礼乐制度
夏商周三代的九州五服制度与天下大一统思想
早期王制的权力系于君王的德性和仁政
西周的仁王、奴隶问题以及公元前841年开始的14年共和
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上)
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下)
雅典的平民政体及亚里士多德对政治生活的意见
斯巴达的共和制、古希腊的四种政体和它们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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