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天唐山某烧烤店打人事件发酵以来。
最初很多人律师发文猜测,可能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
经过一天多时间,各路网友以及媒体人的持续关注,发现打人者身份远不止表面那么简单。
首先我们说说,打人者主犯陈某某(原名陈继志,唐山本地人)
竟然是刑拘在逃人员
什么是刑拘在逃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逃期间
据资料显示,陈某志在2015年12月13日,伙同刘某,高某,候某亮,王某等人,将一男子打伤,导致受害者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尺骨粉碎性骨折,并将受害者关在汽车后备箱内长达10个小时之久。
而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陈某志的标注是:刑拘在逃
注意时间点:2015年潜逃
一个在逃犯,又是怎么开的公司呢?(目前公司已注销)令人费解。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
2018年陈某志因交通事故纠纷案,成了原告
2019年又成了被告
一个在逃人员,又是怎么公然出现在法庭上的呢?
一个在逃犯,又是怎么活跃在公共社交平台的呢?
并且可以在本地自由出入公共场合,也只能说匪夷所思了
事件回顾
唐山某烧烤店,陈某志对自己桌的朋友说:把那几个女的怼到路标C了
然后陈某志走到女生身边对女生说:要C你
公然调戏未果后,不知是何原因,与同伙一起开始对那女生展开了极其残忍地殴打。
在店里打着不过瘾,又将受害人拖至店外进行了轮番殴打。
我想每一个看到这个视频的正常人,都会感到无比的气愤。
好在公安机关已迅速地抓捕到了所有犯罪人员
相信坏人终究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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