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和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本科及以上1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单位,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0351-3119697
山西省发展改革服务中心:0351-3119562
山西省发改委人事教育处: 0351—3119318
监督电话: 0351-3119383 0351-311953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受各招聘部门(单位)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组织实施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有省委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老干部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大、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科协、山西日报社、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林草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社科院、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43个部门所属的119个事业单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的71个事业单位,共计招聘713人。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等信息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2)相关链接,查阅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
政策咨询请联系各招聘部门(单位),报名网络技术咨询请联系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6月14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14日24:00至6月15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部门(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三)网上缴费
时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四、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转入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但对于招聘单位确有需求的岗位,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不再为报考人员组织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五、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2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6月22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就近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6月23日至6月26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9:00-11:0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方便考生参考,笔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网上报名时,考生可按方便、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城市。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服从现场管理。进入考点,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四要素”。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2周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八、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或由各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招聘岗位汇总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2.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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