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办原主任)肖卓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5月27日在云南省怒江傈傈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肖卓受贿455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
肖卓在庭上自辩无罪,辩护律师也为他作了无罪辩护。
截至目前,肖卓案的一审,尚未宣判。
肖卓,男,汉族,1968年12月生,湖南隆回人,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肖卓在湖南与云南任职期间,其仕途轨迹与“大老虎”秦光荣多有交集,在湖南工作时曾当过秦光荣的秘书,在云南工作时跟随秦光荣一路升迁。
1990年8月,肖卓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南区区委、长沙市委办公厅、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委办公厅工作。
1998年11月,肖卓担任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三个月后,其职务再次变动,成为湖南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这也是他在湖南的最后一站。
1999年1月,秦光荣调任云南,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5个月后,肖卓调任云南,担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成为秦光荣的下属。
2000年4月,肖卓转任云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兼云南省政法研究所所长。不到一年后,其转正成为云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2004年11月,肖卓担任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7年5月,肖卓进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一职。
2011年1月,肖卓成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跻身正厅级,并随后成为常务副检察长。在此任职五年后,2016年5月,肖卓转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调任上述新职仅3个月后,肖卓的职务再次变动。2016年8月,肖卓调任中央,成为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离开了任职17年的云南。
2017年6月,肖卓出任最高检监察局局长。2018年12月,肖卓转任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据最高检官网显示,检务督察局承担对各级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最高检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肖卓在访谈中介绍了最高检组织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做法,他表示:在巡视中,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落脚点,及时将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警示。
2019年5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0月,肖卓被免职,并于免职当月被查。
2020年10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肖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再次发布消息:
“经查,肖卓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影响违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案件处理。肖卓行为同时构成职务违法。另查明,肖卓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2021年4月27日,据高检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办原主任肖卓(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肖卓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深海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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