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1死5伤!”6月1日7时21分,重庆壁山区,发生了一起造成一人死亡五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一辆橙色小型面包车,在行驶至一十字路口时,与正在左转弯的黑色小汽车发生碰撞后,情急之下打了方向,导致小型面包车直接冲上人行道路上,撞倒并碾压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路人。
据青锋侠报道称,截止目前,事故已造成一人死亡、五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来源:青锋侠)
事故发生后,网友们都在讨论导致发生事故责任的问题。有网友认为,根据交通规则,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因此小汽车在这起事故当中,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还有网友认为,当时转弯的小汽车已经停下来了,因此主要责任应当在于微型面包车一方,因为其在经过十字路口时,并没有减速而导致车辆打滑撞上人行道的。
还有一部分网友又补充道,大家还忽略了一点,即此路口是否有交通灯,哪一方冲红灯,就属于重大过错的一方。
私以为,网友们的意见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最终事故责任认定,需以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实际上,微型面包车在经过十字路口时,没有减速是肯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此罪的,需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也就是说,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来看,只要交警部门认定微型面包车司机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那么其行为就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注意,如果具有逃逸情节的,需从重处罚。
当然,除了刑事责任以外,微型面包车司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指出,黑色小汽车也存在部分责任的话,那么其一方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请大家平时开车时,务必要牢记安全第一,并一定要做到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经过路口路段时,务必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意外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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