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纪实回顾】
在各行各业的努力奋斗之后,上海现在终于已经取得了对抗病毒的最终胜利,这是一个让所有人都非常高兴的事情,上海官方发布了6.1以后就取消了复工限制,餐饮店可以开张了,水果店可以营业了,人们可以理发了,地铁开始运营了,人们也可以乘坐公交车去复工了,终于可以工作赚钱养家、交房贷、交车贷、交孩子补习班学费了,又可以为社会做贡献了,市民们都是一派其乐融融的期盼气氛!
然而,近日网络一个视频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它的配文还是很夺人眼球的,那就是——公交车解封是真的,不拉人也是真的!视频里也确实是有一辆公交车,颜色是白色为主色基调,车的前身配着蓝色、绿色的线条。不过车子是禁止的,没有开动起来,车上也没有看到其他乘客,为啥没有开动呢?因为车的前面坐着一个男子,他似乎已经把车子拦住了。
事件起因
那么这个男子是为何要阻拦公交车呢?而且还要双腿盘膝坐在地上用这样看起来不太文雅的方式阻拦呢?
从视频里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看似公交车司机的人正在和阻拦者交谈,阻拦者身穿蓝色寸衫,深蓝色牛仔裤,旁边还放着他的公文包,佩戴着眼镜,看起来像是白领,从他的穿着来看,不像是精神失常的流浪人员,也不想吃饱了饭没事干的社会极端分子。
他说:“我是通过官方媒体看到了公布,上海市的公交车已经运行了,我也是根据官方的规定,做好了核酸证明,安全码等方面的准备,现在又说要村里的证明,我并没有违反官方规定,为什么不让我上车?”
于是公交车司机让他去打的,他说根本就没有出租车好不好,如果打得到车也不坐公交车了,他家里的亲人生病呢?等着他回家去,可是现在不让乘车,你让我怎么办?
原来,根据他的反映内容,男子阻拦公交车的原因是他想乘坐公交车,他已经准备好了官方需要的所有证明和手续,可以凭借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了宝贵的乘坐公交车的资格了,可是公交车驾驶员告诉他,不能乘坐!原因是还需要村里的证明,或者说是居委会证明才可以乘坐,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律问题
那么,公交车在上海市统一公布乘车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乘车需要村里证明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这个男子因为公交车拒载他,他就坐在公交车前面的地上阻拦公交车运营,是否属于寻衅滋事呢?
金宝每日说法
首先我们要确认一个大前提,那么就是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属于公共设施,虽然公共运输承运人的运输行为具有商业性,但是也具有公益性。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的、合理的运输要求。
上海的公交车当然也是属于民法典的管理范围之内,在上海官方已经开始让公交系统运营的情况下,在市民已经满足了官方所有关于乘坐公交车要求的情况下,是不得无故拒绝乘客的乘坐要求的。
不过,这个公交车司机看起来态度也很温和,他的意思大概是上面有规定,乘客必须额外还要有村里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才能乘坐,那么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合法呢?
金宝每日说法认为完全不合理,首先居委会或者村里也是自治组织,它们不是什么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他们没有授权或者接到上面的通知,不会主动的去给市民开这个所谓的证明的。而且乘坐公交车的要求是上海市官方统一发布的,那么老百姓肯定就是照办了,下面再弄一个村里证明,完全有多此一举的意思,用一句成语形容那就是画蛇添足!
然后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上海官方发布的乘坐要求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是属于上海市政府的地方性规定,它在整个上海市的行政范围具有普遍性,对公交车公司当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公交公司又作出了一个需要额外证明的做法是明显违反上海市的统一规定的。
接下来,我们再谈这个男子阻拦公交车的做法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寻衅滋事的解释: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如果情节轻微就是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结合本次事件来看,这个男子并不是无事生非,没事找事,也没有殴打、辱骂他人,虽然他确实有拦截公共设施的行为,但是确实是事出有因,是因为他起码的生存出行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做出的看似过激的行为,虽然却又一点点不当,但是完全达不到寻衅滋事的程度!
小结
综上所述,公交车在官方发布乘坐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不必要的乘坐要求是有待商榷的!而这个男子坐地阻拦公交车行驶的行为确实有不妥之处,但是也是事出有因,也没有过激的其他行动和言语,完全达不到寻衅滋事的程度,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寻衅滋事!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从法律上来说,金宝每日说法告诉您,如果公共运输工具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载的,旅客或者托运人可以向运输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要求对该司机及所在的运输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拒载的司机或其所在的运输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因公共运输工具的拒载行为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样做,既不会给自己带来身体上的冲突风险,也不会受到不合理的法律风险!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想法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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