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监察委员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重点介绍了2021年全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相关情况,以及《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贾拓副行长在通报江苏省2021年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情况中表示,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源头治理,共评估出洗钱高风险业务及产品143项,76万客户因身份存疑或风险较高被拒绝准入。同时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完成对28家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进一步采取差异化措施严格反洗钱监管。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情报职能,提高反洗钱资金监测能力和线索移送质量。据悉,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累计预警异常交易约236万份,较2020年提高19.03个百分点。
发布会现场(图/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深化与各侦查、司法机关在预防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方面的合作,夯实与江苏省监委、江苏省高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省公安厅四部门合作机制,2021年度共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25次,协助破获相关洗钱违法犯罪案件71起,涉案金额300余亿元。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相关洗钱犯罪3505件,全省法院宣判相关案件45起,有力维护江苏省金融秩序的稳定。
在介绍《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中,贾拓表示,为进一步筑牢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网,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江苏省于今年1月出台了《江苏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三年专项行动,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效,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态势,最大限度阻断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多部门参与、密切协同配合的打击治理并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办案及司法机关的联动,通过对重大的洗钱案件以案倒查的形式,强化对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实现对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源头治理。
《实施方案》从8个方面细化了工作举措,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职责,深化部门合作,确保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贾拓副行长,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丁九峰二级高级警长、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第八审查调查室胡翔副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阚少敏专委、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赵学武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处长范海鸿共同出席本次发布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