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敦化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具体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州局有关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与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作斗争的良好氛围,扎实筑牢群众用药安全和舌尖安全屏障。敦化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征集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医药领域违法犯罪。围绕制售假劣药源头地、药品中转地、医院周边、中药材市场、口腔诊所、乡镇卫生院、美容整形院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制售假劣药、非法经营医保药等违法犯罪行为。风险隐患多,危害巨大的黑窝点制售假劣药和民间偏方非法添加西药违法犯罪行为;制售假劣风湿骨病类、痛风类、止痛类药品以及医美药品、化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虚构病情、伪造病例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老年人的销售假劣药违法犯罪行为。
2、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围绕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产业集中地区、集散地和批发市场、会销场所、经销门店、电商平台、社交网站、展会等关键场所和平台,及时发现利用“地下药交会”“宾馆会”等展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养生课堂、保健课堂为名向老年人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畜禽及制品领域违法犯罪。围绕种养殖企业、屠宰场、肉制品生产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市场主体,及时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肉牛、生猪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限用物质的犯罪行为;生产销售检疫不合格肉制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以及对畜禽注水等犯罪行为;在水产品、水发动物内脏制品中非法添加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福尔马林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犯罪行为;禽蛋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及添加剂等犯罪行为;违法生产、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冷冻肉品犯罪行为。
4、涉烟违法犯罪。围绕省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紧盯物流寄递、机场车站、高消费场所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依托互联网平台制售假烟走私烟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制售烟丝、烟叶和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制售电子烟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倒卖真烟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其他相关涉及“食药环”的线索。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检举揭发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盗挖草炭土等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敦化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
齐警官18043303748
王警官18043303682
(敦化市公安局 供稿)
编辑:初见 审核:钱洪涛 终审:于衍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