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视频剪辑 吴昌华
通讯员 焦轩
“不能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12日上午9时30分,正是舵落口大市场开门做生意的高峰时段,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在市场内巡查了半个小时。
“一定要督促市民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提醒购买车辆者佩戴头盔,切实提高驾乘电动自行车群众的戴头盔率。”交管部门负责人也在一旁嘱咐提醒道。
5月12日当天,武汉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的源头整治,重点围绕热门销售市场是否有超标、非法改装等行为进行巡查,同时结合“一周一整治”的要求进行综合执法整治。
上午9时,市交管局车管所民警联合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便深入舵落口大市场开展电动自行车宣传整治活动。会同辖区交通大队,一道加强市场源头巡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这次行动,针对市场内的10余家品牌进行了执法检查,在随机抽取部分车型的过程中,现场发现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显示参数与产品合格证上的不符,市场监管部门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尽快整改,并告诫他们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
在市场里开店多年的市民徐女士张贴完购买电动自行车“六注意”的海报后,告诉记者说偶尔会有一两个市民询问速度能不能更快一点,或者让电池能跑得更久一些。“我都是直接告诉他们,安全第一,你们骑得放心,我买得也放心,况且监管人员和交警总会来查,我们肯定会按规定来!”。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巡查了8个市内热门的销售点位,先后检查100余家门店,发现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门店4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现场拆卸“套牌”电动自行车车牌2副。
武汉交警提示: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椅结构、主要参数性能和指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九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可处以50元的罚款,拒绝罚款的可扣留非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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