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12日讯(记者 贾楚航)刚刚,烟台市教育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对今年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进行了解读。
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基本延续往年的政策。
其中,2022年继续采用A (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其中A等级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5%。对学生判定为C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原则上只对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C等级。
从2023年起,探索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赋分,分数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阅读量每年达到150万字、参加家务劳动评价达到优秀等级、社会志愿服务评价达到优秀等级,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获评A等级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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