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02版)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三晖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综上,民生证券对三晖电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背景
公司2021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2022年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公司在取得银行综合授信后,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履约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二)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勇波,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 18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碟,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9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军,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签署1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 2021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我们认为立信具备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为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9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琳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后附李琳先生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1-67391360
传 真:0371-67391386
电子邮箱:zqb@cnsms.com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李琳先生简历
李琳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诺基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工业工程师、埃森哲咨询有限公司担任企业运营优化及战略规划咨询顾问、艾睿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初恩医疗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1年起任职于上海联璟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任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21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琳先生与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曹芳 、 赵婷婷
签署日期:2022 年 4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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