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网贷回款 法院认定玖富为信息中介
网贷出借人究竟要等多久才能完成回款?平台会不会扣下回款不还出借人?不久前,针对出借人电话质询的如上问题,某地金融监管部门明确回应称:出借人要拿回自己的钱,前提得是平台有钱回款才可以,而对网贷平台是否有资金回款,相关部门会进行审计督促;因此,平台如收回借款人还款,绝无理由不给出借人回款。也就是说,当下网贷之所以回款难,原因并非有些出借人朋友所说的是“平台有钱不还”,而是借款人在疫情和个人信用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出现了大面积逃废债,而网贷平台不过是居间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中介,并无还款义务。因此,出借人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逾期借款人,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回款状况。
在这次电话咨询中,出借人反复强调监管部门应督促平台还钱,但监管部门表示自身只是行政管理单位,有责任监督平台妥善解决网贷回款问题,但确无法直接促成平台增加回款。而平台在监管的监督下,出现回款困难也并非拦截借款人回款不给出借人,而是网贷资产端本身出现了问题,大量借款人失信逾期和逃废债。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网贷平台也只是信息撮合中介,在法律上也并非债务方,因此出借人举报、起诉平台对回款并无益处。
根据银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所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而网贷平台则是“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其业务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也就是说,平台是不可以作为直接借款人和出借人角色出现的。因此,出借人在出现回款问题时,起诉平台并无法理依据。
这一点在玖富这个平台就有明显印证。此前,全国多地法院受理了出借人起诉玖富平台的案件时,但法院经过审理,却认可平台为信息中介,出借人起诉平台“欺诈”、“侵权”于法无据。从法律上讲,玖富等网贷平台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居间服务,其本身和出借人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的出借款是走银行存管账户的——此前北京银监局回复玖富出借人的《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中也明确提到了这一点:未发现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玖富平台充值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情形。
因此,当前解决网贷回款难的关键在于加速借款人还款。出借人可以做的,便是通过属地化催收,起诉逾期借款人,依靠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过在属地法催中,网贷平台也要履行自己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责任,及时完整提供借款人资料,为出借人提供法律诉讼所需的各项支持,如律师资源整合等。从法律实践来看,网贷出借人起诉借款人,由于债权债务关系清晰,而且有当前司法系统严打逃废债的支持,胜率也是很有保障的。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P2P网贷未兑付余额由8207亿元压降至4974亿元,比年初减少了3233亿元。接下来,国家为解决网贷回款难,还将进一步打击逃废债,尤其是公检法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只会有增无减。这对当下出借人法诉老赖回款而言也是非常有利的。
截图来源于青年创业网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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