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4月22日,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022年4月23日1时起,解除海珠区新港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自2022年4月23日5时起,解除江南中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通告全文如下:
海珠区关于解除新港街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要求,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23日1时起,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693号楼的封控管理;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694号楼、670号楼、691号楼的管控管理;解除新港街中大蒲园区666-669号、671号-674号、老年活动中心(664号-665号)、681号-690号、692号、695-698号的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江南中街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要求,经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23日5时起,解除江南中街怀远后街,怀远新里,救国巷4号、46号、32号、30号,南田古道12号的封控管理;解除江南中街敦厚里48、50、71、71-1、71-2、71-3、73、77号,天佑里,怀远里,天佑横,岗边街,天喜里1号、3号,张山横1号、2号,2号之二,3号,4号,5号,5号之一的管控管理;解除江南中街北至南田路,东至江南大道中,南至江南西路,西至紫丹大街、慎和大街的防范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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