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婚纱摄影师通过微信聊天结识境外人员,为对方提供涉军港军舰照片384张,收取报酬4万余元。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绝密级秘密3项,机密级秘密2项。最终,该摄影师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众所周知,国家机密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信息,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我们普通人很难直接接触到国家秘密,但是有些心怀鬼胎的人却想尽各种歪门邪道刺探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这是背叛国家背叛民族的行为,作为公民为国家保守秘密是我们的义务,现在让北京京讼律师事务所主任付璐律师解读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
根据刑法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为国家保守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该罪的客观行为是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个具体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犯罪;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便是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该犯罪的构成,付璐律师在此提示,作为公民保守国家秘密是义务,更要遵纪守法,切勿做出损国利己的行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