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法院:网上调解,巧化道交纠纷
近日,曹妃甸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
与大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不同的是,这起案件发生在没有摄像头的场所,也就是说双方之间是否发生了碰撞、发生了什么样的碰撞、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无法直观的被呈现出来。其次,由于案发现场较为偏僻,往来行人比较少,没有目击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再者,这起案件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没有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在上述情况下,审理工作只能陷入困境。因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网上调解工作,希望通过双方的互相理解使这起案件得到和平解决。
起初,双方的态度都比较坚决。原告作为此次事故的受害方坚决认定被告应该全额赔偿其损失,而被告则认为其并没有与原告发生碰撞,赔偿损失是没有依据的。网上开庭后,双方仍然各持己见,无法进行沟通。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作为中间人分别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工作,耐心解答双方的问题。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这起案件在波折中被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滦南法院:巧用“电话+微信”隔空调解暖人心
在疫情防控期间,滦南法院民事团队利用“电话+微信”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
甲某驾驶四轮拼装车追尾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乙某的小型普通客车又与丙某的四轮拼装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且乙某车上的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后,三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认真阅看案卷,并通过电话与三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同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办案人员及时建立调解微信群,并线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就赔偿费用、支付时间、支付方式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供稿:曹妃甸法院、滦南法院
编辑:张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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