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
这不是孩子们间的玩笑
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我们必须伸出援手、负起责任
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
法治的阳光下
一、校园霸凌的含义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中对中小学生欺凌进行了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综上可见,日常生活中所称的校园霸凌,在法律层面被成为“学生欺凌”。学生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地点可能为校园内外,形式上表现为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个人或群体实施欺负、侮辱的行为,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受到损害等。如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被界定为学生欺凌。
二、校园霸凌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
1.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学生欺凌事件中,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受到财产损害的,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财产的赔偿责任。
2、侵害人的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至一千一百八十七条侵害他人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因未成年人并无完全行为能力和经济来源,故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的财产的,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可由其监护人承担。
3.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行政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三)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家长该怎么做?
1、重视与老师、学校的沟通与联系
不少家长忽视与班主任老师的沟通与交流,又很少去观察学校周围情况,因而对孩子上学期间的安全情况缺乏了解。家长可以找机会与孩子同学聊聊天,了解孩子学校是否有校园暴力现象。
2、以预防为主。
家长平时可以结合一些常见的校园暴力现象来引导孩子,进行预防教育。在预防教育中,一定要引导孩子学会分辨事情的对与错,曲与直,不能诱导孩子片面出手,或者为不受欺负而以暴制暴。当然,也要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平时有心理准备,遇事能从容处理。
3、孩子遭遇校园暴力时,家长自己先要管理好情绪。
在孩子遭遇校园暴力时,家长容易出现激动情绪,甚至不理智的行为。这时建议家长自己先要平静下来,反思自己是否了解孩子学校的安全情况,是否对孩子做过如何自我保护的教育?是否曾引导孩子分辨校园暴力的严肃后果?等等。如果是理性的家长,在通过一番分析之后,会根据已有的现实情况,在与打人孩子沟通、通过班主任、学校协调解决,还是通过法律途径等选择中间得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4、不要盲目指责打人孩子及其父母。
如果孩子遇到校园暴力伤害,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等关键证据。燃然后,再去找当事孩子了解情况。一般说来,打人孩子或是其家长,面对证据不敢推脱责任,即便是诉诸法律也有理有据。切莫光顾着指责班主任和校方引发对方反感,导致他们不愿意配合与协助解决问题。
5、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在日常家庭教育中避免粗暴解决问题的方式。
孩子暴力伤害他人,并不是单一现象,与家长的教养方式有密切联系。提醒部分家长,如果你的孩子有欺负别的同学现象,一定要认真反思,家里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现象?以暴制暴,如果引导不好,可能会让孩子从被打中学会经验,反过来发泄内心的负面情绪,转而去伤害其他无辜同学。
总而言之,家长要帮助留守儿童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原因、危害及应对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快乐成长。
杜检提醒
要勇敢向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说不。如遭受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请立即告诉老师和家长,如发现类似情况也可第一时间举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全力维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愿所有的孩子,梦中皆是甜蜜。
愿所有的青春,都被温柔以待。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郭伟
来源 | 杜集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 | 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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