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特一药业4月8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认定是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到期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公司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乙胺丁醇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经审查,该药品通过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该药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上述一致性评价的通过,是公司研发能力、生产及质量管理体系等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为公司后续品种通过该一致性评价提供宝贵经验借鉴,对公司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参与集采投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产品市场份额。(黄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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