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近日,广州海关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宝石专项行动,打掉14个组织水客利用粤港两地牌车夹藏、国际快件伪瞒报等方式走私彩色宝石进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涉案彩色宝石一批,案值约12亿元人民币。
以肖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在香港揽收国内货主在南亚、东南亚、南美等地订购的彩色宝石,组织“水客”以人身携带、行李夹藏的方式从香港走私入境。2020年初,肖某团伙又收买粤港两地牌车司机夹藏偷运彩色宝石入境。肖某团伙在深圳集中收货后,通过国内快递将彩色宝石分发给国内货主,并收取中间费用。肖某本人也在深圳某珠宝城开设店铺,销售部分走私彩色宝石。另一个以韦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则从东南亚购买彩色宝石,通过国际快件渠道走私入境,并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走私刑事辩护律师 李小梅:
伪报品名走私与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的申报有关,如果主观上有偷逃税款的故意、在客观上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并有偷逃税款的后果,则会被认定为具有走私的嫌疑。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认定伪报品名走私围绕所申报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是否属实来进行,主要通过调查涉案货物的物流、资金流、单证流,从中发现并核实构成伪报品名走私的各项要素。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服务及走私刑事辩护 深圳执业律师
编辑:张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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