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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目的★
▼用人单位在对在职员工管理过程中,往往与员工发生不愉快时,在难以协商成功的时候,有些单位老板或HR,就采用了不合适的方式来处理,譬如不让员工进入公司,或者取消考勤账号员工上班打不上卡等等,单位这样行为是否构成对员工的解雇呢?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呢?今天我们就此问题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分享这方面的常识以供参考。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进入合肥律师刘志汉的主页关注,可以通”向合肥律师刘志汉咨询。
★案件概况★
▼2018年10月祝某某入职江西省玉山县某某置业公司,担任物业部主管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在2020年3月25日祝某某接到公司人力行政部口头通知,要求交接工作调派她到其他项目,公司事先未曾与她有过任何沟通,对于公司单方强迫调动,祝某某表明不予接受。
▼同年3月29日起,祝某某因其考勤打卡账号,被公司删除导致其上班无法进行正常的考勤打卡,且她的微信办公账号也登录不了。2020年3月31日,祝某某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14,567.26元。
★争议焦点★
公司删除员工考勤账号、办公账号,造成员工不能工作和无法正常出勤上班打卡,是否属于违法解除?是否应支付赔偿金?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公司在未与祝某某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擅自变更祝某某的工作岗位,在祝某某不接受调派的情况下,采取删除考勤打卡账号等手段致使员工不能正常考勤打卡及登陆微信办公账号而被迫离职,员工不存在过错,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向祝某某支付赔偿金。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祝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14567.26元;
★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0)赣11民终1318号
★实务分析★
用人单位删除考勤账号、门禁权限、办公账号等,造成员工无法进入公司正常上班,提供正常劳动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解雇?
社会在发展,企业管理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有些新的方法不仅不可取也不合法,如从表面形式来看,似乎看不出实质问题,或者是让对方无可奈何。就像有些单位在处理员工关系时,就发生类似删除考勤账号、门禁权限、办公账号等事件,造成员工无法进入公司正常上班,提供正常劳动的行为,这是否构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呢?合肥律师刘志汉认为,这就是以实际行为,变相解雇员工,属于违法行为,我们从以下两方面剖析后就不难看出真相:
1、用人单位是不是存在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单位管理过程中,对员工的工作安排或员工的处罚处理中,譬如正常经营性的调整或违纪方面的处理,类似警告、记过等,这些都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在实际处理过程中,有些单位的管理人员,往往在情绪化时随口一说“那你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这种情况下就得注意判断,这样一句话并不能代表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实际解除,因说这话的人有没有权限代表单位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权限?同时双方还没有办理解除手续,单位也没有实际解除的行为,就像单位删除考勤账号、门禁权限、办公账号等,这些就是实际解雇员工的单位行为,取消员工的打卡权限,取消员工进入单位工作资格、不再对员工作考勤的性质,这就是劳动合同已经实际解除结果。
总之,遇到事时需要巧妙地收集证据,向法官还原事实真相,以便获得法院的公正判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当然了事情不是绝对化的,并非所有的“删除考勤账号”等情况均属于变相解雇,在分析问题的时候,还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在非自愿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如果劳动者遭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结合自身具体情况,来分析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事由,是否符合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而判断自己的维权方向,以及采取合法有效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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