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山东网站公开信息显示,烟台杏林湖酒业有限公司因杏蒸馏酒酒精度不符合要求,累计被罚没9万余元。
文号烟牟市监处罚﹝2021﹞124号显示,经立案查明,烟台杏林湖酒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共生产52%vol杏蒸馏酒280件,4瓶/件,规格为500mL/瓶,并于2021年11月4日按160元/瓶价格销售给青岛海关技术中心4瓶作为抽样样品。截至案发之日,该批次杏蒸馏酒给职工和村民当福利分配168件,库存444瓶,检验报告抽样基数为8瓶,经查证该批次杏蒸馏酒出厂检验报告中酒精度项目为50.7%vol,不符合Q/XLH 0002S-2020《水果蒸馏酒》要求,货值金额为179200元,违法所得为640元,属于产品质量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处罚决定:1、没收2020-11-15批次52%vol杏蒸馏酒444瓶; 2、没收违法所得640元; 3、罚款90000元;综上罚没款合计90640元。
资料显示,烟台杏林湖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5.10,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里口山村南,法定代表人为张华。经营范围包括酒零售;果酒、配制酒、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的生产;日用百货、五金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开办市场;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点资讯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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