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网上什么东西都有的卖,像什么奥特曼、孙悟空之类都明码标价出售。现在又兴起了1块1买大象。3月2日,一位网友发朋友圈,显示她用1块1网购了一头野生大象,寄送方式是“自己走过去”,200多天才能抵达。卖大象的商家表示,虽然只上架了1天,但已经卖了100百多单。不过他们出售的不是真的大象,买卖双方都只是图开心而已。
但如果真的有位顾客200多天以后,没收到货,把商家告了,能要求发货或者索要违约金吗?商家又要不要遵守契约精神呢?听听律师的分析。
首先发货是不可能的,因为商家根本不具备这个能力。那么买家能不能要求赔偿?又能赔偿多少呢?律师认为客户也不能要求赔偿,在我国所有类别的大象都是一级保护动物,买卖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买卖合同因为违法而无效。
另外,一份合同要行之有效,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双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如果意思表示是假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件事情中,一个正常人都知道,1块1不可能买大象。双方的目的就是为了图开心,发个朋友圈之类的。所以这个买卖合同本身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合同因此无效。
无效的合同会带来一个后果,顾客可以要求商家退钱。商家也明确表示,如果有客户退钱,那么也会退回去。
但如果这个价格再设置得高一点,比如几十万、上百万,那么这个行为就会很危险了,买卖双方都涉嫌构成犯罪。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玩笑”的范围,谁知道是不是真买大象或者为猎捕大象筹集资金。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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