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习惯了网购生活模式,某种意义上也形成一定的网购意识。甚至会用电商平台的一些模式来要求实体店,不过,这就不一定能如愿了。
近日,浙江范女士在超市买的商品5天后发现降价,到超市退差价遭拒后向媒体曝光。
范女士向媒体称,2月9日和10日,在该超市APP上购买了3盒比目鱼,单价是179.1元。她送给客户后得到反映很好,于是决定再买几盒。2月15日的时候,范女士点开该商品发现其已经降价,价格变为99.1元,这一盒刚过5天降价近一半,整整80元,3盒相差270元。
范女士觉得不可接受,觉得自己“亏大了”。她根据之前自己网购经历,类似突然降价的情况,不少平台都有价格保护的措施,可以申请退差价。
于是范女士向超市申请退差价,结果遭到超市方面强硬拒绝。有电商平台表示,这是商家自己定的措施,也不是什么商品都有,而且对于生鲜产品一般价保都在48小时内。
对此,超市方表示,他们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格,暂时没有价保服务,所以没办法按满足范女士的要求。超市方还表示,对于范女士情况,或以优惠券形式对会员予以补偿并保持后续沟通。
然而,范女士依然不接受并将事件反馈给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事件流传网络后,不少网友议论纷纷,由此也让不少人想到了个别购房者,得知房价下跌后找售楼处讨要说法的场景。商品下跌了,找商家退差价,商品上涨了,这些人会不会给人家商家补差价呢,在这些人意识里不应该是“长取短补”吗?
显然不是,这部分人仅仅老吕的还是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而不是规矩和道理,也不是法规和人情。
如果这都可以的话,那消费秩序就很混乱了,很多商品的市场价格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在变,如果一直有人以这个来维权退差价,那光这样的售后事宜也解决不完。价格降的时候都找上门来要求退差价,价格涨了个别人在家暗自庆幸,沾沾自喜,这还了得。
现实中商品购买,大都是现实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购买商品,消费者是否选择,完全在自己,包括当时的产品质量和价格,觉得不合适可以不买,觉得核实就可以选购,而不是去制造那么多后续麻烦和纠纷。另外,交易当时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只要人家商品价格不存在欺骗和虚抬物价行为,商家或许都是没毛病的。
当然,范女士通过消协依法维权,也是他的权利。但人要接受得,也要接受失,人不能光得不失,人必要的时候要接受合理的吃亏,不要有一点自身损失就跳脚。只有能够很好的平衡自己心态,才能够更好地适应如今变化复杂的世界。
买贵了难受可以理解,但很多情况下,该接受还要接受。不然,自己或获得很累,或一直让自己在不必要的维权路上,从而消耗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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