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之际
洛阳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不!能!忘!
近一时期
洛阳公安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对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式巡逻摸排
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下面请看典型案例
案例一
2月4日,洛龙分局科技园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区广场有人贩卖烟花爆竹。民警现场将烟花爆竹收缴,并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刘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对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科技园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2月4日,西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联合红山派出所对辖区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红山社区某小卖铺非法存储少量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将店铺负责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查,王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违法行为人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
2月2日,伊川县局水寨派出所民警在水寨镇某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商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售卖。民警将商店负责人宋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宋某对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宋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
1月30日,偃师分局翟镇派出所民警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翟镇某村一超市内存放烟花、鞭炮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调查,超市负责人刘某对其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五
1月30日,汝阳县局付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某超市经营者潘某的储物间内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将潘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潘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六
1月30日,栾川县局狮子庙派出所在对辖区安全大检查时,发现该镇某批零部商店内存放鞭炮、笛音雷等烟花爆竹共17件。经查,均是店主邓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的爆炸性危险物品。民警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对违法行为人邓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七
近日,新安县局城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到场将违法行为人赵某查获,现场收缴63把小烟花、37把大烟花、8盒小金鱼摔炮、9条黑老大擦炮、16条蜘蛛侠擦炮、1条哈利波特擦炮、38条鼠王擦炮。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影响市容,还是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即将到来的元宵节,还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过一个安全环保、祥和文明的元宵佳节!
快让更多的人看到!
来源: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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