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甘谷县磐安镇五甲坪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子成等3人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违规骗取惠农惠民资金问题。2007至2017年,张子成与时任村主任张润来、村文书孙求娃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亲属纳入农村低保,先后违规领取低保金25.15万元;通过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低保及惠农资金8.35万元,其中5.6万元用于个人花费,2.75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7月,张子成、张润来、孙求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均已退缴,该3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二、秦安县郭嘉镇把龙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任昌进违规长期占有村集体土地领取惠农资金问题。2010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昌进将6亩村集体土地长期占有,并违规领取种粮补贴2780.1元,用于个人花费。2021年9月,任昌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清水县王河镇水刘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应吉挪用公款、违规发放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6月至2020年6月,马应吉违反议事规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互助资金达57万元;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规发放县级临时生活救助资金4280元。2021年4月,马应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四、张家川县大阳镇下李村原村委会主任马进宇违规支取群众“一折通”资金问题。2014年11月,马进宇在保管村民马某“一折通”期间,违规支取马某名下“一折通”资金1.29万元,用于个人花费。2021年4月,马进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取使用资金已退还。
来源:天水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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