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从2021年10月起,本公号开设“深耕•微分享”专栏,主要刊登两级法院法官在日常办案中通过思考、摸索总结出来的审判思路、规律、经验、技巧等,以期对其他审判人员或办理同类案件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同时欢迎法律共同体及法律爱好者留言参与讨论。
本|期|作|者
锡山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蔡永芳
勘验现场,是法官们用亲闻、亲见、亲历,直观地切入案件争议,这里没有当事人的唇枪舌剑,没有冗长复杂的证据材料,只有“现场”在无声地“说话”。
曾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我将它称为“一个弯管引发的惨案”。一个小小的消防水管伸缩节,爆裂后造成一栋建筑内一楼多家商铺和二楼超市大面积水淹,损失惨重,建筑公司主张弯管公司赔偿损失319万余元。
作为承办人,定损定责前我有几个疑问:这是怎样的一个伸缩节,它的规格、性能如何?消防水管安装在哪,消防验收流程如何?涉诉伸缩节何时爆裂,因何爆裂?水流如何外流,商铺受损情况如何?……带着上述疑问,我先到消防部门了解清楚消防设施的性能、安装、验收流程后,接着前往现场寻找答案。
“亲见”
目的地位于辖区某乡镇的交通要道口,踏进该栋建筑物才得知,这是一个庞大的“现场”——这栋楼每天的客流量巨大,整个一楼出租给不同的商家,沿墙一圈是较大的商铺,包括快餐饮料店、百货店、药店、服装店等,居中一圈还有烟酒店、金银饰品店、手机店等;整个二楼出租给某连锁品牌超市,按大型超市的分布格局,它设置了日用品区、休闲食品区、生鲜区等。
把一楼商铺、二楼超市完完整整地走了一圈,每个角落都不放过,这样建筑公司举证的受损照片才能与现实一一对照。喔!那个店在这里,这是那家店……
“亲闻”
走完一楼二楼,物业管理人员带我来到涉诉消防水管伸缩节爆裂处。消防水管沿二楼楼顶安装,二楼楼层有四五米高,爆裂处正下方是超市过道,过道一侧就是装满货物的一个个货架。物业管理人员也是最早几个发现水管爆裂的人之一,我向他详细了解了事发经过。
原来,伸缩节具体是什么时间爆裂的,他们也不确定,只是推测应该在当天凌晨。超市及一楼晚上均不住人,商场隔天打烊后就清场关闭了,事发当天清晨,早班工作人员进入商场时,就已发现一楼商铺、二楼超市正经受不同程度的水淹、水淋。物业管理人员还告诉我,消防水管内水压高于普通自来水管,一旦水管破裂,水流便会瞬间喷涌;物业并未安排专人分时段巡查商场水电情况,他们也是当天上班后才知道发生事故。
“亲历”
听完物业人员的描述,我站在伸缩节爆裂处的正下方,想象着当天水流持续不断地喷涌,想象着水流自上而下像一个大花洒喷溅到下方的货架上,想象着水流到二楼楼面又由近及远四处漫溢。我从事发中心缓缓走到一二楼间的扶梯处,水流正是经扶梯顺势而下,来到一楼继续侵袭商铺,与此同时,二楼地板上的积水还在不断下渗。
我想,如果仅是坐在法庭上听双方辩论,肯定无法全面了解水流是如何从一个爆裂口喷涌、扩张,进而侵袭整整两个楼层,更无法了解到水流漫溢的路线、过程以及超市商铺在水淹中遭受的损失情况。
现场勘验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最后丰富了我认定损失及责任的权衡依据。一审判决最终认为,建筑公司可获损失赔偿为52万余元;损失发生直接原因系弯管公司所供伸缩节质量不合格,但建筑公司对该损失发生也存在过错: 其 一,建筑公司购买伸缩节后 , 未作必要的质量检验即安装于施工工程的消防设施上; 其二,建筑公司作为涉诉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出租方,在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即将房屋出租给大型超市开展商业经营活动,未能排除消防设施隐患; 其三,建筑公司 未 对出租 商铺 提供必要水电安全保障 , 因无人值守, 消防水管爆裂后, 无法 及时切断水源,导致 损失扩大 。
综上分析,一审判决认为,涉诉浸水事故系双方混合过错所致,双方各担一半责任。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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