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告别“一选定音”,这四种情形可以随时撤职
随着村"两委"换届选举告一段落,屁股坐稳几个月后,一些村干部以为进了"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地干满5年了,甚至有些飘飘然。小吏一直强调,当选只是开始,选举成功不等于工作成功。如果没有摆正心态,这四种情况仍然可以随时让你下台走人。
1、本人不适应工作需要
如果当选的村干部,不适应工作需要,上级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换。这里讲的"不适应工作需要",个人认为这两种情况比较常见:
一是身体不适应工作需要。一些村干部在任期间,身患重大疾病(比如癌症、脑血栓后遗症)或者遭遇重大意外伤残,不具备继续从事工作的身体条件,是应当及时更换的。
二是精力不适应工作需要。政策规定村干部应该把主要精力用于村务工作。如果一些村干部外出经商打工、长期不在家主持工作,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回家,精力不能满足村务需要是,也是会及时更换的。
2、违法违纪受到制裁的
村干部在职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一并会受到职务调整。
如果因触犯法律被刑事拘留、判处有期徒刑的,哪怕是缓刑,担任的村干部职务也会自然丧失资格予以免除。如果因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酒驾嫖娼、聚众赌博等行为触犯治安法规,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同时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担任的干部职务也会予以撤职。即使未触犯法律,但是因为工作不力、侵害群众利益,被依规追究纪律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村干部职务一样不保。
3、被村民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村民委员会有关规定中对于罢免村主任、村委委员有着具体的规定。如果当选的村委成员行为不当引起公愤,被村民按照规定启动罢免程序,并且经过投票依法罢免的,当选的村委成员职务当即免除。一般情况下,如果还兼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的,上级也会一并予以撤销。
4、上级认为工作不力需要撤换
村干部作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一环,不仅要服务好村民,还要自觉接受上级乡镇的领导,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如果乡镇发现某村的干部长期完不成任务、工作阴奉阳违、群众反映集中的,可以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撤换调整。上级领导下级、下级服从上级,这是最基本的领导顺序。对于村党支部成员,按照从属关系上级党委认为必要时可以随时调换。对于村委会成员,虽然上级不能直接免职,但是可以做出停止工作的决定,然后根据群众意愿要求启动罢免程序。
这4种情形的规定,让村干部打破"铁饭碗"的意识,也让更多的人懂得守规矩、善作为、多服务的重要性。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于优化村干部队伍、造福村民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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