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其参加的是德阳市本级社保,想咨询现行生育津贴支付办法是什么标准,之前有查询道相关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应为: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想问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我在哪里可以查到,产假天数是按98天还是158天算的还是按其实际请假天数算的。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您的生育津贴结算单上可显示您的计发基数(人均缴费基数),我市生育津贴待遇享受天数为:顺产158天,剖宫产173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发15天。
经向您了解,您预计在德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您发生的住院分娩费用可直接与医院联网结算。分娩结束后180个工作日内,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携带病历资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本人银行卡和单位开户许可证向参保地申请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在申报次月直接拨付到本人银行卡,生育津贴在申报次月末一次性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
关于“产假天数是98天还是158天?”的问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