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期的延续,格尔木市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基本全部暂停施工,建筑材料货款都开始进行结算,这直接导致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拖欠建筑材料货款类案件激增。而在我院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发现很多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证据留存不规范。为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建材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提高其理性维权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化解货款拖欠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格尔木市法院前往格尔木市建材市场,开展了一次针对建材市场的建材销售经营者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格尔木市法院干警们深入建材市场的商铺与经营者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向经营者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买卖合同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经营者发放相关法律知识读本,同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解答法律咨询。我们了解到此类案件中建材市场的经营者普遍为了争取利润,都在积极争取达成与工程承包人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得不接受拖欠货款的约定。虽然让买方出具了欠条等拖欠货款凭证,但很多商户未能如期拿到全额货款,有些买方在付款时为了减少货款一再要求降低价格,经营者到年底货款都未收回,从而起诉至法院。对此,格尔木市法院民庭干警围绕赊账签字、诉讼主体、诉讼程序等问题,重点就如何提前注意防范风险,一旦纠纷发生时,如何维护其自身权益,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告知经营者留存证据和索要对方信息的重要性,让经营者知晓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发生纠纷后要及时主张权利,以期达到提示经营者经营风险,防范风险的法律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格尔木市建材市场经营者均表示受益匪浅,了解了很多对经营有用的法律知识,同时表示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今后也要强化学法意识,希望法院的法官以后多开展此类活动。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让建材市场的经营者懂得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重要性,也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建材市场经营者依法有效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法官释法: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的标的额往往较大,存货和资金周转时间较长,整个过程中有很多风险。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结合自身抗风险能力,考虑延期支付货款等合同不利条款以及相对方违约的可能性等风险,是否会对自身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上述风险超出自身风险承受力,即便日后赢得官司,也将会对自身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不要因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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