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三支队十七大队将对辖区路段新增3处移动测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测速位置、限速值及启用时间进行公告。
一、测速位置:
1、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0Km+900m, 绥庆往宜宾西方向(长下坡路段限速值:80公里/时);
2、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1Km+850m,宜宾西往绥庆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3、SQ宜宾绕城南段高速,24Km+200m,绥庆往宜宾西方向(隧道限速值:80公里/时);
二、公告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三、启用时间:2022年1月23日零时。
注: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限速标志标明速度行驶。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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