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北京报告1例奥密克戎确诊病例。
1月17日,北京市卫健委通报,通过流调溯源,结合病例流行病学史、可疑物品样本检测结果以及病例标本的基因测序结果,不排除其经境外物品而感染病毒的可能。
因为该病例于1月11日收到国际邮件,1月13日感觉不适,1月15日确诊。
而这封国际邮件(单证和票据)于1月7日自加拿大发出,途经美国及香港到达北京。
相关部门采集该国际邮件环境标本22件,其中包装外表面2件、内表面2件以及文件内纸张标本8件,经核酸检测均为阳性,并检测出Omicron变异株特异性突变位点。
同时,采集同一来源发往另一地点尚未拆封的国际邮件环境标本54件,检出5件阳性,其中外包装阳性1件和文件内纸张阳性4件。
北京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对病例标本进行全基因组测序,显示病毒属于VOC/Omicron变异株(BA.1进化分支),与北京既往病例以及近期国内外省(市)报告的Omicron变异株均存在差异,不属于同一传播链;与2021年12月北美和新加坡等地分离的部分毒株相似度较高。
对此,加拿大卫生部长杜克洛称这一说法“不一般”,他将让加拿大卫生部门的专家对此事进行调查。
同样,在深圳确诊的病例17从事境外冷冻试剂收发货工作,1月12日接触和分拆了来自北美的快递,未做个人防护,14日出现咽痛症状,15日核酸初筛阳性,不排除本起疫情由暴露于境外输入的新冠病毒污染物品引起感染的可能性。
两地卫健委都使用了“不排除……可能”这样的说法。
是卫健委不严谨吗?还是因为其它原因?
对于食品包装/快件世卫组织在其官方网站是这么定义的(2020年8月14日的Q&A)
也就是说,世卫组织和西方一些国家的观点就是:新冠病毒不能在食品中存活,也不能在食品包装表面存活,也不会通过食品/快递传播。
是世卫组织说法不对,还是卫健委太过严谨?
毕竟已经有接触境外邮件确诊的病例。
而在去年,已经有多地有进口火龙果、车厘子、水果、物料等物品上检出新冠病毒,是不是世卫组织信息滞后?
事实究竟是什么?
讨论这个之前,就要先理解一个观点:
复杂的社会问题不是只有科学一个视角,群体观念、文化伦理、以及科学手段、防疫成本考量等很多因素,答案并不唯一。
第一,新冠病毒在离开人体之后,存活不了多久。
新冠病毒需要活的动物或人类宿主来繁殖和存活。
新冠病毒离开宿主之后,通过呼吸或者飞沫吸附在物体表面,任何患者周围的物体都有可能沾染新冠病毒。
即使是病毒也不能离开宿主之后保持完整结构,感染能力不降低,还长期存活,目前生物学上不存在这种病毒。
但是病毒存在的环境、温度、湿度、吸附物特点等能够延长病毒存活的时间,有时候可能是几秒,几小时,几天都有可能。
如果温度足够好,新冠病毒存活的时间更久。
比如,新冠病毒在4℃最稳定,14天之后大部分病毒依旧存活。22℃下7天后仍然可以检测到存活的病毒,但是14天之后就完全检测不到了。
病毒要长期在外界存活,并且要具备传染能力,是有难度的。
第二,检测出病毒不意味着能够传播,也许是死病毒。
去年和今年,经常有各地卫健委发布的通告,在水果、物品上检测出新冠病毒呈阳性,但这些病毒有可能是死病毒。
新冠病毒宿主通过多种途径外排病毒,经过时间、周围环境的变化,物品表面的大概率是死病毒。
死病毒的核酸依然是阳性,还能确认有病毒存在,但死病毒已经不具备传染性,感染的概率几乎为0。
甚至有专家在去年指出,一个普通人因为收了一个快递而受到病毒感染的概率,比在大街上被车撞死的几率要低很多。
去年各地疾控部门通报时,也提到物品核酸检测阳性,只能证明这个包裹曾经被新冠病毒污染过,包裹上的病毒究竟是否有活性、是否有传染性,无法凭基因片段检测得出结论。
第三,是否意味着可以放松对食品/快递和物品的监测
说实话,这个没人敢保证。
新冠病毒离开宿主存活不了多久,但还是存在病毒能够活下来的概率。
根据研究,在印刷品和报纸表面,3小时后即检测不到有活性的病毒了。而在衣物表面,病毒可以存活2天,在不锈钢表面,可以存活7天。在外科口罩表面,7天之后仍然可以检测到较多的有活性的新冠病毒。
病毒存活的概率是存在的,如果因为各种因素病毒存活下来,刚好健康人接触了,就有可能感染。
北京、深圳的都是接触了国际邮件,感染了奥密克戎。从北美到香港,到深圳、北京的国际邮件,至少也要3-5天,经过那么多环境,邮件表面还是存活病毒,刚好就感染这两个人,概率差不多是1/20000000(2千万分之一)。
而在香港,铜锣湾某宠物店有女店员确诊感染德尔塔,而且宠物店的动物身上也验出病毒,未能确诊是否涉人传动物或动物传人
这种极端的特例也似乎说明,新冠病毒在宿主表面存活的时间长短由很多因素影响。
所以,世卫组织和卫健委的通报似乎都没有错。
视角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
2021年11月1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消毒学首席专家张流波介绍,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快递才有传播新冠病毒的可能,
在收运快递的过程中被新冠病毒污染;
收快递时,快递物品上面的新冠病毒还存活;
在接收快递时,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就会有对所有快递、进口邮件进行消毒处理,统一设置静置期,放置XX天,跨境电商、进口冷链食品等也受到影响。
还会有发现一起,检测一起,消灭所有病毒存活的可能性,斩断传播链。
我们能做的只有遵循防疫政策,按照要求来。
实施防疫的政策不同,就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动态清零,就不能放任病毒传播,不能排除病毒通过体表面传播的可能性。
从成本和效应方面来看,利弊的事情不好下结论。
如果忽视极端的个案,遵循世卫的说法和西方国家的做法,那结局有可能会和英美等国、东南亚国家差不多。
降低新冠感染的可能性也只有这样,虽然这个成本有点高,但目前条件下,也许是最优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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