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北京也不再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为全面维护全市禁放政策,届时,北京警方将加派警力,进一步加强对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近日,怀柔一男子便因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自去年10月在北京市范围启动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3个月来,警方已查缴非法烟花爆竹8604箱,查破案件90起,刑事或行政处罚103人。
01
2021年12月22日,丰台警方根据线索,在李某某位于丰台区王佐乡的家中查获烟花爆竹650箱。经审查,李某某承认自己从河北购买烟花爆竹并非法存储,打算私自销售。现涉案烟花爆竹已被警方收缴,李某某被行政拘留。
02
2021年12月21日,密云警方在对巨各庄镇丰各庄村开展检查工作时,发现村民王某某家中非法储存了16箱烟花爆竹,王某某因此被警方行政拘留。
03
2021年12月15日,怀柔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大水峪村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地面有燃放后的包装残片。经民警走访调查,锁定违规燃放人员李某。
04
2021年12月27日,李某接受传唤来到怀北派出所,承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怀柔警方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1月1日北京市全面实施禁放后,除环球影城度假区内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焰火表演项目外,国家、北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除此之外,北京市全域一律禁止燃放行为。
北京市烟花办提醒
市烟花办将会同各职能部门及各区政府,加大对烟花禁放的宣传和看护工作。北京市公安局也将结合专项工作的措施要求,持续增加警力投入,加大对街面和进京路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非法经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对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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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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