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1〕530号
案件名称
茂名市茂南袂花利源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姓名
茂名市茂南袂花利源药房
主要违法事实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履行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1〕527号
案件名称
广东健寿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袂花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姓名
广东健寿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袂花分店
主要违法事实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自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履行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0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1〕620号
案件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大路村卫生站使用劣药和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当事人姓名
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大路村卫生站
主要违法事实
茂名市茂南区袂花镇大路村卫生站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以下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保泰松片”53片、“维生素B12片”58片、“精芪双参胶囊”2板;2.罚款50000元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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