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2号),现就2021年黑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我省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2022年1月26日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保留2020年客观题考试有效成绩人员,其报名地为主观题考试报名地),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合格分数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2号),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黑龙江省实施放宽政策地方的合格分数线为95分。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申请受理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受理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三)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2022年2月24日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四)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扫描打印,申请人携带原件办理,原件审验后退回。
其他事项
(一)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二)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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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黑龙江法考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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