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于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近日
“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冲上热搜
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
除了对父母的规范
还要求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
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此次立法吸收了各地的成熟经验和模式
法律颁布之后
各地司法机关也积极履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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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构建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
长宁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妇女联合会、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构建检察、政府、社会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设立“三站一坊”,,其中民政在各街镇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妇联在185个居民区设家事关护站,各街镇关工委设宁萌观察站,检察院则在“三站”中设“检社家宁萌共育坊”,建立线索反馈机制;
二是分类精准施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的监护问题,通过制定个性化方案,开展分类分层指导。
三是服务互联互通,培育“合格家长”,如对于需要开展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的,由未保站儿童督导员、居民区儿童主任负责跟进,定期开展家访观察,一家一档。个案辅导结束时,需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提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评估同意,报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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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司法处理与家庭教育有效衔接
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共青团、教育局、法院、公安等部门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制亲职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需要在检察环节接受亲职教育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强制亲职教育每期不少于三个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要通过先行评估、制定方案、开展教育、结果处理、后续回访6个方面进行。对于确需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的,检察机关发出《督促接受亲职教育令》,根据案情和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教育需求,与承担亲职教育工作的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单独辅导、家庭辅导、团体辅导等不同形式的教育方案。另外,开展强制亲职教育采用“必修+选修”的菜单式课程教育模式。“必修课”包括法治教育课和心理辅导课2个课程,“选修课”则包括组织参加庭审观摩、提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知识、教导沟通方式、协助培养良好行为和协助教导发展潜能等5大类。对拒不执行或未按要求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监护人,检察机关可进行口头警告,并发出《督促学习令》。仍不配合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的,检察机关可进行训诫或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相应处理。对于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且经教育不改的,有撤销监护人资格情形的,检察机关可建议或支持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撤销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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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检察机关联动四个部门共筑家庭教育防线
福田区检察院会同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等四家单位先行先试探索推出《深圳市福田区关于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深圳市涉案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独创“三书一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通过五家单位共享信息资源,积极链接社会各界力量,共筑网格化的“家门口”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形成督促监护令从线索发现、专业指导、宣告发布到实施评估的全链条联动,为“首善福田”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安生态圈” 再增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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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启动“雁护巢”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
2021年12月2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妇联、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鼓楼区启动“雁护巢”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负责人肖慧文对“雁护巢”的内涵进行了解读,雁代表父母及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党政机关、群团部门以及社会各方力量;护:爱护、保护;巢:指的是家庭。代表鼓楼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对未成年人家庭的守护。鼓楼区院将通过打造“雁护巢”家庭教育指导品牌,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实、做细:一是加强家庭教育的平台建设;二是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供有需求的家庭学习借鉴;三是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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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熊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
2021年4月,石狮市检察院全面启动“少年关爱行动”,将在学校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受过治安处罚人员、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等“临界少年”纳入关爱目标。除了对“临界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等,还进一步加强对家长们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纠正一些不当的方式方法,重塑良好家庭关系,更好地预防“临界少年”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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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成立首个主城区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
2021年,南岸区检察院联合区教委、区妇联和区关工委在明进和美家庭教育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了重庆市主城区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许多涉案未成年人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实践基地整合政府、社区、社会等多方资源,探索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新模式。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这样的社会力量,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辅导、亲子互动等多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其目的是强化家庭教育责任,筑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第一道“防线”。同时,实践基地的成立也是南岸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共同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教育不仅是一家之事
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
依法带娃时代
让我们期待
每个孩子都能备受呵护、茁壮成长
来源: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法司年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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