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发布了中部功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3-20局部地块与C-05-01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拟将两地块中部分土地属性由科研用地和行政办公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总面积14.16公顷(合212.4亩)。
地块控规调整方案 来源:兰州新区官网
在原先的规划中,C-03-20地块整体为科研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5%;C-05-01地块原本为行政办公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35%。
此次控规调整,拟将C-03-20地块划分为两部分,其中C-03-20-1由原来的科研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6.20公顷,控规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9,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8%,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限高为32米。
另外,C-05-01地块大小不变,总用地面积仍为7.96公顷,但土地属性由原来的行政办公用地变更为了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指标为容积率小于等于1.9,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8%,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限高为35米。
根据卫星图可知,此次拟变更控规的地块位于长江大道与经十路交叉口东南角和西北角,位于兰州新区中部功能片区,周边有兰州新区保障房、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公寓楼等项目,同时区域内也有兰州新区第四、第五幼儿园,兰州新区第三小学等学校。
地块大概位置 制图:兰州方程式
此次控规调整,是兰州新区基于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原则,提高土地经济效益、协调兰州新区中部功能片区职住平衡、改善人居环境的举措,有利于兰州新区城市功能、用地布局的优化,起到提升城市整体品质与活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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