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广南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十二个缴费档次,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200元,参保人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在不同年度自行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补,长缴多得。
三、政府补贴
1.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可以享受40元政府补贴、增加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增加10元,依次叠加。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2.提高基础养老金。新政策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3.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缴费期间由省级财政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养老保险费,三、四级中轻度残疾人在缴费期间由县级财政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也可自行缴费,多缴多补,长缴多得。
4.村委会(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务监督主任,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除中央、省级补贴外还可以享受县级按照本人缴费金额50%的政府补贴补助(离任不补),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四、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帐户储存额按照国家规定计息。
五、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
1.从2020年7月1日起,年满 60 周岁起次月按月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正常缴费满60周岁次月领取养老金,二是缴费不足需要补缴待补缴满次月才能领取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108.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即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13.00元/月(113.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已年满 55 周岁未满 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可按月领取省级养老补助金108.00元/月。但在未年满 60 周岁前应按年继续缴费,年满 60 周岁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养老补助金。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1952年7月1日以前出生)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每月113.00元。
六、死亡丧葬补助金:
1.在2019年1月1日前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县财政给予每人600.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县财政给予每人400.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2.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财政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36.00元。
3.从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财政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96.00元。
4.丧葬补助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政策咨询:
广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0876-5159651 0876-5150439
莲城镇:0876-5158495 董堡乡:0876-5620264
坝美镇:0876-3068961 黑支果乡:0876-3057502
南屏镇:0876-5820039 曙光乡:0876-5890414
者兔乡:0876-5940254 珠琳镇:0876-5855318
杨柳井乡:0876-5637196 底圩乡:0876-5956274
八宝镇:0876-5846144 篆角乡:0876-5660044
珠街镇:0876-5870474 那洒镇:0876-5616705
板蚌乡:0876-5610174 五珠乡:0876-3068671
旧莫乡:0876-5650334 者太乡:0876-59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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