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1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针对岁末年初拖欠工资问题有所增多的情况,潮阳公安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依法加强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12月27日,潮阳分局经过分析研判,获悉“2015恶意欠薪案”嫌疑人陈某藏匿在湖北省松滋市,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千里迢迢奔赴湖北省,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陈某(男,52岁)抓获。经审查,陈某交代2015年9月份在潮阳区关埠镇租地种植西瓜,雇佣周某贵、蒋某芳夫妇和邓某孟、范某姣夫妇4人为其做工,因西瓜地被雨水淹没导致亏损而采取逃避的方式拖欠工资4.6万元长达6年之久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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