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通知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国家基础标准
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每生每年从800元提高至1000元
云南省财政已下达85个中央试点县的
营养餐提标资金4.1亿元
同时
为保证教育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经报请省政府同意
地方试点县将同步提标实施
全省各级财政
每年预计新增2.7亿元对提标予以保障
普洱市思茅区纳吉小学学生吃午餐
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云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
◎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膳食补助资金提标要求; ◎落实投入责任,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持续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加强学生信息管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供餐质量; ◎加强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克扣、截留、滞拨、缓拨、挤占和挪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确保学生应享尽享。
据了解,我国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欠发达地区学生给予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由中央统一制定。其中,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地区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在地方落实膳食补助标准后按照每生每天3元给予定额奖补。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1967.34亿元。目前,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国28个省份1552个县,每年受益学生约3795万人。其中,国家试点地区2092万人,地方试点地区1703万人。
来源:云南发布
编辑:何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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