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孩实名曝光被开发商逼的家破人亡,父亲受折磨去世无钱下葬
河南省平顶山市15岁男孩刘某锟的网络求助,持续引起大众关切。12月17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政府办发布《情况说明》,证实了刘某锟此前自诉的父亲被殴打、此后因病去世等细节,并表示殴打其父者已于2018年被判刑。12月18日,他回复南都记者:“我们的诉求是按照合同履行(拆迁协议)。”
刘某锟称,2017年一开发商在他生活的平顶山市湛河区莲花盆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他的父亲刘某刚有肢体残疾,靠手工轧面条为生,因担心动迁后做不了生意,不愿意签署拆迁协议,结果被开发商的人多次殴打、威胁。无奈之下,刘某锟的爷爷、原户主刘某才在2018年1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了第一份合同,后因开发商不给付任何费用,该合同作废。
2019年5月30日,刘某锟家与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019年5月30日,双方签订了第二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刘某锟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这份协议载明,拆迁人平顶山市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因莲花盆村“城中村”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对被拆迁户刘某(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被拆除房屋为四合院式布局,占地面积376.33平方米。
该协议约定,乙方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向甲方交付腾空房屋,由甲方拆除,同时甲方须给乙方补偿,补偿包含3个部分:一是置换给乙方4套华廷四季城小区(一期)的新住房,其中两套125.11㎡的住房于2020年5月20日前交付,另两套92.5㎡的住房于2022年5月20日前交付;二是甲方自愿多补偿给乙方18万元拆迁补偿款;三是协议签字之日,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包括搬家费、临时租房过渡费等在内的4项补偿款共30279元。
这份协议还明确了甲方的违约责任,若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新房屋,应无条件赔付给乙方160万元违约金(可延期为6个月)。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份纸质版协议在一些经过协商的金额和期限上都按有手印,在落款处,甲方盖了公司公章,有委托代理人段某龙的签名,乙方有刘某的签名,并留下了身份证号。此外,莲花盆村村民委员会还作为担保方加盖了公章,由村支书签名确认。
不料,刘某锟及爷爷、奶奶、爸爸一家4口唯一的房屋拆除之后,开发商却没有遵照协议按时给予新住房,同时拒不支付160万元违约金。他们等于一下子被夺走了房产,生活失去着落。此后,一桩桩变故接连发生:刘某锟的父亲得了脑溢血,后因无钱医治,于今年11月15日去世;爷爷、奶奶也大受打击,如今都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15岁的刘某锟初中刚毕业,不得不辍学。
据刘某锟说,约定的交房期限过了之后,他的爷爷曾在2020年5月30日找村支书去见开发商,询问房子什么时候可以给,开发商却答:“没有你家房子,平顶山随便告,再告10年都没有!”
刘某锟告诉南都记者,“那个时候还没有破产重组这些事,(开发公司)就跟我爷爷说不给的。”其后,他们一家人多次向政府反映问题,当地街道办事处也做了多次协调,但华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段某龙不再承认此协议,事情就这样陷入了僵局。2021年6月,该公司申请破产重组。刘某锟形容,父亲是被“拖延至死”。
刘某锟的网络求助引起关切。
12月1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政府办在《情况说明》中承诺,下一步,湛河区将加快开发企业依法破产重整,有序推进莲花盆村群众后续安置工作,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刘某夫妇及刘某锟的帮扶、救助工作,并引导其依法维权。
同日,湛河区委宣传部回应南都记者称,关注到刘某锟的网络求助后,当地第一时间成立专班,各责任单位已有专人跟进。湛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证实,该部门已介入对刘某锟一家的救助工作。
而刘某锟表示,截至12月18日,暂未有人跟他们联系。他重申道,全家人的诉求是按照合同履行拆迁协议。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延伸阅读
平顶山男孩刘玉琨今年刚刚15岁,却已经承受了太多的磨难:2017年,他的父亲在拒签拆迁协议之后遭到一伙人殴打,此后郁郁寡欢、身患疾病,爷爷奶奶也受到刺激瘫痪在床。少年被迫辍学,一家人寄居在姑姑家中,等待开发商按协议交付还建房。没承想四年过去,还建房项目烂尾,开发商撕毁合同。父亲在经历种种变故后,于今年11月去世……
12月10日,刘玉琨上网求助,在视频中边流泪边讲述遭遇,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少年父亲遭到拆迁人员殴打、恐吓确有其事。2018年,当地媒体还报道了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六个被告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八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刘家也拿到了一些赔偿。但可惜的是,打人者早已被严惩的事实,似乎是整件事里唯一的安慰。
昨天,平顶山湛河区终于发布了正式的情况说明,前因后果讲得比较清楚,且表示刘爷爷刘奶奶已经得到了妥善安置,开发企业已经破产重组,湛河区将依法加快这一进程,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但从舆论的反馈看,不少人对这份官方回应不以为然,甚至有网友用“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加以讽刺。
话说得刺耳,但怪不得网友刻薄,当地的危机公关水平的确堪忧。这一份情况说明,怎么看都有“甩锅”的嫌疑:只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未能如期交房,避而不谈当初的拆迁补偿协议中,若开发商违约,要无条件赔付160万元违约金,而这份协议的担保方,是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街道办事处莲花盆村村委会;特意说明刘某一家在当地有三处房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拆除的只是其中一处,但事后刘玉琨的姑姑解释,另两处房屋都是姑姑们婚后自己盖的,目前刘玉琨和爷爷奶奶没有住房;特别强调刘玉琨一家四口曾搬到项目售楼处居住,多方沟通后仍不同意搬离,而对此刘玉琨“回敬”,当时他拉着瘫痪的爷爷奶奶去街道办寻求帮助,结果得到的回复是让他们去售楼处找开发商……
怎么说呢,局面有点尴尬。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湛河区看起来在传达两层意思:不履约是“不可抗力”,刘家人不“体面”。熟悉团结湖参考(ID:Talkpar)的读者都清楚,我们从来不主张苛责地方政府,但这种处处精准踩中槽点的回应,咱还能说什么呢?
推诿的姿态实在让人大跌眼境,但你要说当地毫无不作为,好像又有点不公平。比如开发商撕毁协议之后,街道办也曾经多次调解,但都以失败告终。再比如,平顶山市曾经出手挽救烂尾项目,因为市房产部门批准退回保证金支援,该项目曾于2020年6月复工,但不到一年的时间,资金链再次断裂,一直停工至今。要知道,这是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本是政府主导下的民生工程,但在开发商面前,政府却显得十分“被动”,这才是整件事最吊诡之处。
这种“被动”的局面很有可能和当初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模式有关。从已有的信息看,在北渡街道莲花盆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开发商实际上占据了主导地位。早在2010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城市化及城中村研究”课题组就呼吁停止这种模式,因为它看起来是市场化运作,但实质是“以政策和公权力保证开发商获利”,本质上是“惟开发商利益为大”。而且,开发商主导型项目过于依赖企业的资金和开发能力,其风险在实践中也多有暴露。一个极端的教训是昆明2008年左右开始的“造城运动”,因开发商资金断裂而烂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直到今天也没有完全化解掉。
莲花盆村城中村改造中是不是涉及利益勾兑、开发商有没有“靠山”乃至是不是涉及黑恶,都是值得追问的问题。刘家人声称开发商扬言“平顶山随便告,再告十年都没有”,就很值得深究。再往深了讲,少年一家是在承受过去一段时间地方畸形发展模式的代价。本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却摧毁了普通民众安稳的生活,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正因为此,风险和代价不该由普通民众承担,“兜底”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的确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也没有任何理由置身事外,把困境中的群众当成“麻烦”一般甩来甩去。尤其是少年一家这样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人们,除了政府,他们还能依靠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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