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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发布了
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名单
通川11名个人7个集体拟被表彰
快看有你认识的吗?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达州市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达市委办〔2021〕102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核,提出达州市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7:00。
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个人(通川)
(一)重大项目推进工作(7名)
杨 刚 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晓军 通川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材 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勐 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许正波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 杰 通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 琴 通川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中心城区民生实事推进工作(2名)
郝国钞 通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其奎 通川区东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三)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推进工作(2名)
张劲松 通川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彬 通川区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先进集体(通川)
(一)重大项目推进工作(4个)
通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达州市通川区投资公司
通川区罗江镇人民政府
(二)中心城区民生实事推进工作(2个)
通川区交通运输局
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推进工作(1个)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达州日报
编辑:周丽清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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